第397章 真助索賠儉考察(4)(1 / 1)

清與濁 雲台仙翁 518 字 15天前

魏家矛看人已到齊便說:“簡局長,我廠人員該來的已經到了,現在請你主持調解。” “好,既是調解,就請你們兩方各自說一說,究竟如何賠償合適,哪個先說?”簡德平用眼掃視一圈在坐人員,然後提問。 魏家矛指著丁廷相說:“既是丁廠長認為我和他在電話上所說不算數,就請他先說,到底造成了多大的損失,我心中有數了才好表態。” 丁廷相抬起右手扳著算賬:“倒一根7米的電杆需要40公斤水泥,1噸水泥倒5根,每根售價110元……” “丁廠長,我的水泥出了問題造成你生產電杆吃了虧,現在給予賠償,受的損失更大,請不要算銷售價,隻算成本行不行?”不等丁廷相算清,魏家矛截斷話頭,提出自己的主張。 丁廷相還在猶豫不決,沒有立即表示意見。 簡德平見狀,馬上顯得公正地予以支持:“魏廠長說的有道理,兩家都受了損失,丁廠長就不要再算利潤,隻算倒一根電杆要多少石子、河沙、冷拔鋼筋和水電費、工資等成本損失。” 丁廷相點了點頭,再扳著手指計算:“配合比按1::,要80公斤河沙,10公斤石子,9根冷拔鋼筋,再加工人的工資和水電等費用,一根電杆成本要86元,已經使用6噸水泥,倒了150根杆子,成本就要1900元,再加運到雙溪的運費,每車00元,剛好裝了15車,計000元,從河邊抬上大官山,每根600元至800元,平均按700元計算,隻有十幾根沒抬了,抬工工資近一萬元,三項相加,損失達6000元。” 魏家矛聽得仔細,待丁廷相算畢,提出反駁意見:“丁老板所算成本,我不懷疑;電杆生產出來,應檢驗合格才準運出廠,你缺乏檢驗設備,造成車和人力運輸的損失,不應由我承擔,我隻該負責賠償電杆報廢損失。” “魏廠長這個意見是對的,還有電杆裡麵的鋼筋能賣廢鐵,成本當中應考慮減去一點。”簡德平顯示公正的提出協調中和意見。 丁廷相腦袋轉得非常快,略微思索就不同意,並說出不答應的原因:“簡局長說得不錯,但要取出鋼筋,就得人工去砸,砸出來的鋼筋當廢鐵賣,說不一定還頂不到工資。” 魏家矛認為丁廷相所說正確,以大度包容之態誠懇表示意見:“至於砸不砸鋼筋,可以不考慮,根據丁廠長計算的損失,我廠隻該賠償生產出來的電杆損失,包起來1000元。其他損失由電杆廠自行負責!”,說罷,與本廠幾人咬了一陣耳朵,抬頭看著簡德平說:“簡局長,我們還有一個請求,請務必答應。” “什麼要求?隻要做得到,又不違背原則,我一定答應。”簡德平當場爽快答複。 魏家矛眼望簡德平以以啟齒,露出欲言又止的神情。 “說嘛,你不說我怎麼知道你的意思?”簡德平看得清楚,及時鼓勵他大膽說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