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又見易千尋衛子夫揚臉對著我一笑,轉過頭對著易千尋,問道:“你可見過我侯父了?”他雖是個孩子,說話間已隱隱有霸氣,果然虎父無犬子。易千尋對衛子夫的舉止神態倒一愣,頗讚賞:“這隻是侯爺舉辦的有誌之士見麵共同商討國事,並未相見。”他說:“何況侯爺貴人事忙,怎有時間見我們。”我見他說話舉止、言語神態都是恰到好處,既不驕也不卑亢,正將一個充滿豪情壯誌的青年表現的淋漓儘致,果然不愧是“第一俊才子”,確有過人之處。衛子夫點頭,很了然的樣子,如此看來,他倒也像個小大人了。心裡想起他撒嬌耍賴的樣子不禁好笑,不禁又摸了摸他的頭。每每我一摸他,他總是失去所有的防衛,笑盈盈抬頭揚臉睨我一眼,甚是開心。易千尋不覺偷偷睨了我一眼,我一看他,他又彆過眼不敢看我,臉色緋紅尷尬。他這副神情,我更是難受。終究是有緣無份吧。“對了,姑娘為千尋名字所作之詩乃上古絕句,千尋佩服姑娘才華。”易千尋忽然想起什麼,抱拳對我說道。我略一愣,想來他是以為那詩是我作的了,心裡虛榮的感覺上升,不覺厚顏無恥的承認:“千尋過獎了。”他微微一笑,說:“姑娘的才華造詣必定不會在千尋之下,千尋實在是慚愧的很。”衛子夫一直愣愣的看著我們,聽到此處說:“姐姐,你作了什麼詩?”易千尋稍一猶豫,便從懷裡掏出上次我交給他朋友的那張花簽遞到衛子夫麵前:“小王爺過目。”衛子夫稍一頷首,很大爺的接過。花簽上寫著那句:縱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我的毛筆字實在有點對不起觀眾,那是我在宋府的時候琢磨了半晌才發明的羽毛筆,那羽毛筆就好象原子筆一樣的原理,那樣寫出來的字是娟秀細細的字體,這樣看來倒也好看。衛子夫捧著問我:“姐姐,你這是用甚麼筆寫的?怎的如此細?”我笑了笑,從荷包裡掏出那隻潔白的羽毛筆,說:“正是這個。”衛子夫和易千尋都是詫異,衛子夫先是接過仔細瞅了半晌才挫敗的交給易千尋:“你瞧瞧,我是沒見過這等筆。”易千尋鄭重的接過,放在手裡仔仔細細的凝視了半晌,也隻是說:“恕千尋沒見識了,這筆似乎從來也未見過。”我看他們的樣子不禁有些好笑,不過想來讀書之人,尤其是易千尋乃第一才子,自是再名貴的筆也是見過的,而衛子夫貴為小王爺,隻怕見過的名筆更多。我這隻羽毛筆他們沒見過,又寫出那樣細細字來,他們自是驚奇,好在他們這個時代用的是檢體字,要不隻怕我寫的字他們都看不出來了。
第23章:又見易千尋(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