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東西喜歡用劉若英的歌名,因為我覺得無論是劉若英的歌還是劉若英的人,都能夠在某些時候異常準確地詮釋我在某時某地某種發自內心的天然情愫。和初戀的男孩分手後,一日忽然聽到《很愛很愛你》,頓時碎了心,滂沱著淚水狂奔在大街上,瘋狂而絕望。我初戀的男孩名叫唐逸旻,生在一個秋日的下午。認識他以後,我才知道“曰”加一個“文”讀“民”,是“秋天”的意思。我和唐逸旻坐在同一張桌子後麵,在高中二年級後半段產生了一種傳說名喚愛情的感受,發展了一段豆蔻年華裡情節最普通的故事。那時我全心全意地愛著他,眷戀他的每一個眼神每一個動作,直直地躍入了一個萬丈深淵,義無反顧。他後來的妻優雅賢淑,助他在事業上取得了極大的成功,使得他這個來自北方小城的男子在年紀尚未有資格與“淡薄”二字掛鉤的時候便想要去深山中度過餘生了。我從一本雜誌上見了他長大以後的樣子——與我分手之後的二十二歲到後來,他應該才算長大吧?他變得非常犀利非常傲然,全然失卻了少年時代最讓我心動的柔和溫順。介紹他的那篇文章被放在一個叫“青年才俊”的欄目裡,題目赫赫然醒目驕傲地寫著:我在風浪中截取成功。我跟唐逸旻分手後的第五年,他的妻子找到了我,說是在家裡見到一些應該屬於我的東西,想約我出來見麵並交給我。我答應了,因為我想要知道唐逸旻的消息,無論是怎樣的消息,無論通過怎樣的渠道。當年的小姑娘已經變成了優雅少婦,周身都散發著家的氣息,這種氣息讓我覺得想要流淚。唐夫人從包裡拿出一本筆記本,打開第一頁,上麵用花體字寫著我的名字;又翻到第二頁,是我在幾年前發表在某張報紙上的散文,用鋼筆工工整整地抄在上麵,注明了發表的日期和出處。如此,整整一本。“我很羨慕你,”她說,用平淡的語氣,沒有憂傷。“他到底還是愛你的。”我合上筆記本,用同樣平淡的語氣說:“五年前他牽著你的手出現在我麵前的時候,你是我在這個世界上最羨慕的人。現在,我仍然羨慕你,為你的這份愛情和對待這份愛情的寬容。”“紫水,”她說,“其實我一直知道他是愛你的。那時候學校裡沒人不知道你們的故事,可是我還是忍不住去愛他了,用上了一切我能夠用得上的辦法。”我稍帶驚訝地望著她,“你知道?”她點頭,告訴我其實她什麼都知道,隻是她太愛唐逸旻,以至於無論怎樣都打算嫁予他為妻。她還說她一直覺得對我不起,她一想起我一個人在偌大的北京孤苦無依便內疚得快要窒息。 我說,愛情本自私,若不委屈他人,便要委屈自己,沒有中間項。這是一場奇怪的談話。兩個愛著同一個男人的女子,麵對著麵心平氣和地交談,當妻子的那個在不斷地道歉,被丈夫愛著的那個則在不斷地為她找理由。“逸旻在這本文集的最後說,他很想把它送給你,可他早已無顏麵對你,便擱置下來,也許永無機會。”唐夫人把筆記本翻到最後一頁,給我看唐逸旻瀟灑的行書。“我知道你仍是獨處,想來你定還鐘愛著逸旻,應該告訴你,應該把它交給你。”“謝謝。”我說。再也無言。都在說女人的心思最難捉摸,大多數難以捉摸的女子都很個性很冷傲,然而眼前的這個女子卻難以捉摸得讓我感動。我自認我愛唐逸旻遠不及她。那一刻起,我放下了我對唐逸旻十年的愛情夢想。“你過得好嗎?”她小心翼翼地問。我望著她,問她借手機,之後撥了一串號碼,告訴電話那頭的人我的位置,請他立刻過來。唐夫人有些慌亂地望著我,不知所雲。一個小時之後,我打去電話叫來的人出現在我和唐夫人桌旁,我對她說:“他叫宣澈。”兩人握手。我又說:“我過得很好。”我沒有任何理由遇見從天而降的一見鐘情,最直接的原因是我習慣低著頭走路,之後長長的頭發擋住麵孔,我看不見彆人,彆人也看不見我。跟宣澈在一起的時候,我仍然是低著頭走路,用長發把我的臉和彆人的臉分隔開來,有隱隱約約的光從發絲中間透過來,是陽光或者是宣澈的眼神。見宣澈的時候,我通常穿跟高五公分的高跟鞋,因為若不穿高跟鞋我的視線隻能跟宣澈的下巴平行,而太高的高跟鞋我穿了會扭腳。宣澈說,他曾經有過結婚的念頭,對象是他二十六歲時候的女友。他說當他想到他即將跟這個女孩廝守一生的時候,忽然有一種不寒而栗欲想逃之夭夭的感覺。後來他真的逃了,他說在那個時候他才真正意識到,愛情其實一點都不簡單,而他對婚姻的要求也遠遠不止“適合”。宣澈的這些話說得很真誠,異常含蓄地讓我心亂不已。他的潛台詞分明就是在告訴我他現在又有了結婚的念頭,而這一次他並沒有想要逃之夭夭。我不再是十八歲,所以我知道宣澈這樣說,有一半的可能是他在取悅我,還有一半的可能是他真心實意。儘管這兩種可能存在著千差萬彆的愛情理念,但概率各占百分之五十,毫不偏差。這就是男人。有人告訴我,婚姻是女人在被男人迷惑得辨不清真偽時產生的結果。有“婚”字為證。我同意這種說法,當我在酒吧昏暗的燈光裡見到宣澈的那一瞬間。那晚我化了很濃的妝,穿一件純白色的高腰翻領T恤和一條黑色長褲。白色的上裝在酒吧暗澀的燈光裡顯得很耀目,更何況加上了我露出的一段柔軟的腰肢?很快有人來跟我搭訕——我聽說,一個單身的女子或者一個單身的男子,若想要找臨時情人,隻要在酒吧裡坐上兩個小時,定然不會空手而歸。“小姐,請你喝杯酒可以嗎?”我朝對麵的男子笑笑,之後拿起麵前的酒杯,對著不遠地方坐著的一個身著淺色襯衣的男子舉了舉杯,並且微微地笑。對麵的男子立即心領神會地一笑,“看樣子,你的目標非我此類型。”不遠地方的男子手中握了一瓶啤酒走過來,坐在我麵前,閃閃發光地望著我,說著和之前三個男子同樣的話:“小姐,請你喝杯酒可以嗎?”我點頭,“當然,BALLYS,謝謝。”他招手叫侍者,交代下去,要來兩杯BALLYS甜酒。很小的杯子,一口可以喝乾。“這樣一杯,四十塊錢,來酒吧真是一件奢侈的事情。”我不合時宜地說著大煞風景的話。“偶爾奢侈一下也非壞事。”他說,端起酒杯,在我的杯子上碰了一下,一飲而儘。“我晚上喝了酒會睡不好。”他又說。我也一飲而儘,“那麼,為什麼還喝?”“因為今晚不打算睡。”他曖昧地笑著,和他周身散發出的書生味道格格不入。“哦?”我揚了揚眉毛,“那麼,先生打算做什麼?”他也揚揚眉毛,“小姐打算不打算陪著我一起?”“可以,但你最好先幫我把我的外套取來。”他起身,接過我手中存外套換來的鐵皮牌子,出門。適才跟我打過招呼的男子又走過來,很是禮貌地對我說:“小姐喜歡斯文的男子,我欣賞小姐的性格,很爽快。”我笑,“很有效率,是嗎?祝你今晚也成功。”這時我的外套和他一起回來,我拿起皮包起身,越過了酒吧裡所有的目光,和身邊的男子手牽著手親親密密地走出大門。“你是這樣體驗生活的?我總算知道你的那些專欄的內容是何來頭。”身邊的男子有些誇張地大呼小叫道。我把頭靠在他的肩膀上,又回到了十八歲似的笑,“你是來監視我的嗎?”他不緊不慢地幫我把紐扣拉緊,“你若是想要練習豔遇,對象莫不如是我,否則你被那些豺狼虎豹分吃了都還不明所以。”我在行人稀少的大街上將頭拱進了他大衣的領子裡,“宣澈,”我說,“你真是個可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