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你付出的青春這麼多年,換來了一句謝謝你的成全,成全了你的瀟灑與冒險,成全了我的碧海藍天。她許你的海誓山盟蜜語甜言,我隻有一句不後悔的成全,成全了你的今天與明天,成全了我的下個夏天。”我跟清澈從來沒有見過麵,我們甚至連一個電話都沒通過。他是我的編輯,我是他的作者,我們就是這麼一種關係。我們有時聊天,從不涉及隱私。我們是彼此的聽眾,一個若是喜歡說,另外一個就喜歡聽。就這麼簡單。我對清澈說,我喜歡劉若英,我喜歡這個爽然恬淡的女子,她能用她的表情告訴人們她想要講述的故事,無須語言。清澈說他也喜歡劉若英,但他是因為她的一首歌。那首歌的名字叫《成全》。他說,那首歌唱得他的心真真切切地顫抖,把這首歌聽了不知道多少次之後,他終於放下了他的初戀。那是清澈第一次對我說起他的私事。清澈問:“你是不是覺得我特傻?”我說清澈我給你講個故事吧。清澈說好啊你講吧。於是我說,有個女孩,在十八歲的時候愛上了一個男孩,她等啊等啊,等了很多很多年,等到最後,等來了男孩的未婚妻和他的一句“謝謝你”。我說,這個女孩名叫紫水。這是我第一次對清澈說起我的私事。清澈說,他放下他的初戀是三年之前。“你呢?”他問。“我也不知道。可能是時間太長了,就放下了。”我說。“時間真是個好東西。”我又說。清澈說他聽我講起這個故事後一點都不驚訝,他說他早就看出來我是個為愛如此的女子。他說我這樣的女子,就是為了愛情做出怎樣山崩地裂的事情都不足為奇。後來我見到清澈了,在一個冷冷清清的初冬的上午。那之前我知道了他的名字叫宣澈,那之前我知道他有著斯斯文文、風度翩翩的外表。我一眼認出了他。我們提前了半個小時到,兩個人都是。兩個傻瓜。我沒有敢想太多我和宣澈的未來,我沒有敢想我能夠衣食無憂地在家裡寫字,擁有一套一百二十平米精裝修的房子和一個瀟灑優秀的老公;我沒有敢想我能夠再也不為了錢發愁,再也不為了沒有靈感寫不出字換錢痛苦;我沒有敢想我終於可以有一個肩膀依靠,再也不用一個人淒風苦雨地守候情人節過去。而這些,宣澈都替我想好了。我沒有積蓄。多年以前我為了我愛著的那個男孩來北京的時候,一無所有。我沒有學曆。多年以前我高考落榜,再也沒有動過考大學的念頭。我一個月賺的稿費勉強夠養活自己。我為了那個男孩來了北京,把媽媽氣得一病不起。我不敢相信這個從天而降的幸福。 但是,我知道我的心中是狂喜的。因為我喜歡宣澈。宣澈坐在我對麵,推一本書給我。我看到淡紫色的封麵上印著《彆人的風花雪月》,作者的名字是紫水。翻開扉頁,上麵是宣澈跟他斯文的外表一點也不符合的粗獷字跡:我愛紫水。“我們在多年前成全了彆人,如今,老天也成全了我。我終於可以幸運一次。”宣澈這樣對我說。那一瞬間,我淚如泉湧。我從前愛過一個男孩,是學理工的。從前我也是學理工的,隻是我沒有他成績好,我沒考上大學,他考上了。所以我在十八歲那年義無反顧地隨他來北京,寧可在偏僻的餐館給人家洗盤子。後來有人告訴我,說我應該找一個學文科的男朋友,隻有跟我誌同道合的男子才懂得欣賞我、包容我、珍惜我。這個人還說,學文科的人和學理科的人最大的區彆在於,學文科的人總是把一件簡單的事變複雜,而學理科的人永遠在試圖把一件複雜的事變簡單。這個人最後說,我若是愛上一個學理工的男子,除了痛苦還是痛苦,因為他不會懂得欣賞我。我把這個人奉為聖人。我也不知道我是怎樣支撐過那難熬的日子的,我甚至不知道我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忘記了愛情的存在。跟我同樣年紀的女孩在用書本和化妝品武裝自己的時候,我在這個大城市的最底層做著最簡單的工作。我的雙手被化學溶劑灼傷,永遠都不會再有年輕女孩應該有的粉嫩的手背和柔軟的手心。那時一旦我有了一小筆錢,就會給我愛著的男孩買一件他一直都想要的東西,幾乎不給自己添置什麼。我把愛情看得比生命還重要。後來,男孩帶來一個有著粉嫩雙手的女孩,告訴我他想要娶她,希望我能夠原諒他。我機械地笑著,覺得自己的雙唇冰冷如霜。我沒有糾纏他,隻說,我從未後悔愛上你。其實,我能不後悔嗎?為了這份愛情,我付出的不僅僅是我的青春年華。後來我在家頹廢了一段日子,忽然發現我居然可以寫字,我寫出的字居然可以換錢。於是,我辭了工作,開始了用寫字換錢的生活。我的生活不穩定,因為我並不是每天都能寫出文字,我寫出來的文字也並不是每一篇都能換錢。我住在租來的房子裡,用一台二手電腦打字。在我漸漸能吃飽飯以後,我學會了上網。我開始在網上貼我的文字,那些雜誌社不肯要的文字。我這樣認識了宣澈。他給我寫E-mail說:“我是個編輯,喜歡文字卻寫不出文字,喜歡你靈動的文字,不知道可以不可以付給你稿費?”他說,紫水你有MSN嗎?我說,什麼叫MSN?於是,宣澈教我用MSN,還告訴我什麼叫下載,什麼叫聊天。我加了MSN上第一個好友,網名叫清澈。某日,我為了公事不得不打電話給宣澈。於是,我聽到了宣澈如他名字一樣的嗓音。我們剛剛相識的時候,宣澈告訴我他二十八歲。所以那日我撥電話給他的時候,以為我自己撥錯了電話號碼——電話那頭的聲音讓我以為聽電話的是個二十出頭的小男孩。宣澈不知道我的電話號碼,但他生活規律,他會耐心地在家裡等我的電話,之後用他柔和清至的聲音跟我說話,讓我覺得四周一片寧靜安全。宣澈早已放棄了問我要電話號碼的努力。他已經要過不下十次了,我的回答從來都是一個字——不。我不太用電話,除了跟家裡聯係。我沒有手機,因為我沒有朋友。我不敢靠男人太近,我怕我再受一次傷害就永遠也爬不起來。我喜歡把自己藏起來,隻有這樣,我才覺得我不會受傷。我終於答應跟宣澈見麵,全部原因是因為,我的一個朋友告訴我,宣澈對她說,他愛著一個名叫紫水的女子。我始終都是容易被愛情打動的。這是我的致命傷。宣澈是我想要找的那種類型,他成熟,柔和,並且風度翩翩,他有良好的修養和氣質,但是並不張揚。一切都恰到好處,好像他在西裝袖口露出的不多不少的一寸雪白的襯衫。我跟宣澈走在北京初冬的大街上,看到商場外麵一張很大很大的廣告畫,畫麵上一個女孩穿著雪白的婚紗,一個秀眉秀眼的男孩從背後環住她,把下巴托在她柔弱的肩上,兩人低著眉眼,滿臉的相濡以沫。一家婚紗影樓在做促銷,那是他們的招牌照片。宣澈見我望著那幅照片出神,輕輕笑了笑,說:“攝影師一定有生活體會。不過,這個情景要是放在早餐時候,就對了時間對了氣氛。”我扭頭望著宣澈,看他端端正正的麵孔。他曾說,他三十歲了,他找尋了十幾年,這次一定不容許自己錯過。我在那張乾淨的臉上看不出滄海桑田,那張臉在冬日稀薄吝嗇的陽光裡顯得很真誠很濃烈,把周圍的空氣都變得柔軟蓬鬆起來。我有些不由自主。我把手伸出去,放進了那隻朝我伸出來的暖和寬厚的手掌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