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照片,是她來福利院兩年之後拍的。也就是五歲。王晴天認出來了,“是的。”談明伸手,“給我看看。”這叫什麼?哦,有誌者事竟成。顧夜西走過來,步調慢慢悠悠。這叫什麼?哦,得來全不費工夫。糾正一下,是不費他的工夫。談明摸了摸照片上女孩的眼睛,“當時,你這個傷。”他聲音弱下來,“疼不疼?”時間太久,有些記不清了。不過,應該是疼的。她說,“不疼。”小姑娘歪著頭,眼裡有錯落的光影,很漂亮,像複蘇萬物的雨,親和又溫柔。談明一對上她的目光,就晃了神。“醜八怪。”“小乞丐。”“小偷。”“小傻子。”……對,他是一個乞丐,一個十四歲的小偷,一個從街頭到巷尾,大人小孩都在罵的醜八怪。他餓了三天。在所有食物中,饅頭是最頂飽的。咕嚕——他摸了摸肚子,裹緊臟兮兮的外套,灰頭土臉的流浪。路過包子鋪。店鋪的老板忙著招呼客人。老板把包子裝進塑料袋,拿給客人,笑容很熱情,“剛出爐,當心燙手。”客人接過袋子,“曉得的,我那口子吃了十幾年啊,就好你家這一口。”老板的笑聲爽朗又洪亮。當時,他個子小,還不及籠屜高,站了很久老板也沒發現。漸漸的,買包子的人少了很多。老板心覺奇怪。一低頭,瞧見一隻黑乎乎的手正往包子堆裡伸。“媽的,小兔崽子!”被發現了。他抓起一個,轉頭就跑。老板抄起擀麵杖,敲鑼打鼓的喊,“抓小偷啊,抓小偷啊——”追他的人越來越多。冷氣大口大口的往喉間灌,他嘗到了絲絲血味。“站住。”“小偷彆跑。”“報警了嗎?”他往後瞧了眼,被石頭拌倒了。後麵的人窮追不舍。他爬起來,拐進巷子,踉踉蹌蹌跑進兩個垃圾桶中間,蹲下,抱著膝蓋,把自己縮成一團。燈光在他臉上閃過,明明滅滅。“人呢?”“好像往那邊去了!”“跟我來!”……等震天動地的腳步聲遠去,又過了兩三分鐘,他才悄悄探出半張臉,那雙黑白分明的眼睛,稚嫩卻滄桑。走了。他一屁股坐下來,閉著眼喘氣,手按在身側的地麵上,掌心傳來刺痛。嘶——他睜開眼。是一個穿藍色羽絨服的小女孩,五六歲大,怯生生又好奇的盯著他瞧。那時,他對這個世界隻有防備。“你和他們是一夥兒的!”一開口,聲音已經啞了。他眼神的攻擊性很強,“你也是來抓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