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去請皇帝(1 / 1)

試婚丫鬟 畢貴圓兒 1200 字 2個月前

太後這情緒,明顯有些不正常。擔心太後的身子,江書一顆心愈發往下沉了沉。

沈無妄又不在,她想商量都找不到人。

見太後情緒激動,江書隻好軟言安撫,“太後說得對,下官不去,咱們就等著皇上晚點過來。明日大婚,今日皇上必會抽時間過來的。”

“好,好。”太後臉色依舊有些蒼白,她想了想,鬆開江書的手,“你叫阿卓,去請皇帝吧。哀家有些話,還要早早和皇帝說。”

太後吩咐了卓公公,去把皇帝好生請來。

她自己倒好像還沉浸在剛才的噩夢中,麵色有些不豫。江書緊哄慢哄,太後才多少展露了些笑顏。

“江書,往後你有了自己的孩子,就懂了,這為人母的心境。”

江書一愣,麵上紅上來。她、她和沈無妄……哪裡還有為人母的機會?

可太後情緒剛剛好些,她也不願出言提醒,隻能低頭紅臉聽著。

“等你將來有了娃兒,也要叫哀家一聲祖母。”跟慶兒的孩子一樣。

江書手指攥緊裙帶,生孩子,做人母,這些……怕都與她今生無緣,誰叫她是跟一個太監對食?

可她,不後悔。

太後沒等江書回答,自顧自地說下去,“哀家從前也不知道,養育一個孩子,竟是這般繁瑣之事。他幼時要操心他的身子是否康健,有沒有冷著,有沒有餓著。又要擔心他有沒有被熱著,吃東西多了,有沒有撐到。待好容易年長了些,又要擔心他的課業、騎射、心性……皇家的孩子,方方麵麵都要和自家兄弟比較,方方麵麵都要操心,真真能把人給瑣碎死!好容易長成,又……”太後猛地噎住,“離心”兩個字,說什麼都講不出口。

鴻慶帝,這算是和她……離心生分了嗎?

她自己知道,是算的。

為了一個不知道哪兒冒出來的萬氏,就和她這個做娘的擺臉子,耍態度,這麼長時間都冷著她。

該說鴻慶帝不懂事,還是該說,母子早已離心?

不,不會的。

母子天性,是血緣裡的羈絆!就算是這世間最大奸大惡之人,對他們的母親也不可能離心到這種程度!更何況,甘太後自認為自己是個好母親,為景慶殫精竭慮了大半輩子,他沒道理怨恨自己……定是有什麼誤會,一定是誤會。等她的慶兒來了,說開了就好了,一定是這樣。

她這輩子放棄、犧牲了多少寶貴之物,多麼艱難,一步步走到了今天。

看著自己的孩子登上帝位,迎娶嬌妻,生下孩子……她的一生,何其圓滿!

她不後悔,不後悔!

她已經派最得力的卓公公去請皇帝了。卓公公身上是帶功夫的,她可和他說了,便是綁,也把皇帝給哀家綁來!母子之間有什麼話是不能敞開來說的?今日她偏要都敞開!

明日好暢暢快快地去大婚觀禮,等著皇帝皇後向她磕頭!

事後,她還要親自操辦江書與沈無妄,叫沈無妄在皇帝麵前過了明路。養兄弟之間,有什麼隔夜仇?就有,有她這個當娘的在,自信也還排解的開!

忙完這一宗喜事,她便要和江書、沈無妄出宮,去看看這大盛河山。或許也可以去北疆,看看卸甲的阿笨……

她生命中,還有多少美好的事兒啊。她一定、一定得撐住了!

另一邊。

卓公公弓著腰,候在大政殿外。

這個時辰,想必早該下朝了。可遠遠張去,大政殿裡還是人影幢幢,一個個臣子都木雕泥塑一般,立在地上一動不動。上首,鴻慶帝在訓話。

皇帝,真是忙碌啊。

可見不是刻意冷著太後的。

又等了一會兒,隻見一個臉生的小太監自自己身邊小碎步跑過,行了禮就跑進了大政殿,說了些什麼。

鴻慶帝的聲音格外清晰地傳來:“鎮北王中風了?”

“半邊身子都枯了,往後再也站不起來?也說不出來話?”

“嗬嗬,好,好!報應!這是報應!”

什麼?

殿外的卓公公都猛地瞪大眼睛。鎮北王崔拙,好好的,怎麼會在大殿上突發中風?皇帝又為何當眾說他,這是報應?

鴻慶帝:“叫人跟去崔家,把朕的旨意給崔家人說清楚,說明日,朕等著她們回音呢。”

頓了頓,他又道:“叫朕這老世叔,明日定要來朕的大婚觀禮!來不了,就抬著他來!”真期待崔拙看到自己女兒從皇後變成妃子時,臉上的表情。

“是!”小太監恭恭敬敬退出。

大政殿外的廣場上,已經沒有了卓公公影子。

卓公公轉過宮道拐角,一路急趨,隻想著早點告訴太後,必須告訴太後。

他跟了太後大半輩子,知道鎮北王在太後心中的分量。若是太後知道鎮北王中風,會不會急壞了身子?哎,這老王爺,病得可真不是時候……

冷不防,轉角處。

一條手臂直直伸出,擋住卓公公去路,“呦,這不是福康宮的大紅人嗎?這麼急,是要去哪兒?”

是皇帝身邊的大太監穀公公。

身後,齊刷刷站著八名禦前帶刀侍衛。

把卓公公的去路,堵得嚴嚴實實。

感受到來人身上淩厲的殺氣,卓公公收住腳步,皺眉凝立。暗地裡擺出防禦的姿勢。

穀公公悠然道:“往日裡,你是皇後身邊的大太監,多少風光,多少得意!”

卓公公冷道:“你也知道,咱家是太後的人。還不讓開?!”大盛以孝治天下,便是皇帝,也不能明目張膽地忤逆太後。

“真可惜,不行哪。”穀公公擺了擺手,身後侍衛一擁而上,向卓公公拔刀,“聖上說了,太後身邊狗太多,不好,聖上不喜歡。”

另一邊。

崔拙上朝是騎馬,下朝人便是橫著,被塞進一頂大轎。

轎子表麵看著風格,實際內裡逼仄,軟墊把身子墊的高高的,隻在臉邊開了一扇極窄小的小窗。棺材一樣。

寒風從窗外吹入,吹得崔拙怒睜的眼睛有些泛紅,慢慢流下淚來。

他視力一向好極,年輕時還是百步穿楊的神箭手。此刻卻覺得,在轎子穿過鬨市時,在某一個不起眼的攤子上,他看到了自己好多好多年前,第一次拿起刻刀,雕刻的那兩隻醜到根本沒人認得出來是什麼的玉獸。

當時,甘甘說,好醜。

她問他那是什麼?他說,隨便一雕,你就當是村口的兩條大黃狗。

甘甘口中說著嫌棄,卻沒把她的那隻“大黃狗”扔還給他。

她不知道,這種醜醜的動物,是獾。

兩隻獾在一起,叫做“合歡”。

合歡合歡,這輩子,再沒有機會了……

而且甘甘啊,你的孩子,殺了我的孩子……景、崔兩家,從今往後,就是世仇!不死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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