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章(1 / 1)

官聲之巔峰權力 佚名 655 字 2個月前

“宗朝光,現在可以交代了嗎?”

“交代什麼?我什麼事情都沒做,你們彆想冤枉我?”

程竹笑道:“看來你很喜歡這裡的環境,那你就繼續待著吧!”

“彆!你彆走,我再待下去,我真的會死的。”

程竹悄聲說道:“其實,以我們掌握的證據,你說不說都沒有關係,你不說,我還能看你多受點罪,這樣挺好的。”

程竹,你的心是黑的嘛?

你就這麼欺負一個善良的老人?

“我……我……我……你休想騙我,我什麼也沒做,你等我出去後,我不會讓你好過的!”

程竹聽到這話,反倒是來了興趣。

“宗朝光,你都已經被紀委帶到這裡了,你憑什麼認為自己可以出去?”

憑什麼?

就憑我的錢,你們永遠找不到。

就憑我玩的那些女人,她們一個也不敢說。

就憑我是吳家的人,他們不會放棄每一個兄弟。

紀委怎麼了?

從紀委出去的人,又不是光我一個。

我要是說了,反倒出不去了。

再次“聽”宗朝光篤定自己的錢,彆人找不到,程竹就來了興趣。

貪官是一群極度自私自利的人。

他們不會相信任何人,隻會相信自己的親人。

一般的貪汙款,都會存放在自己的親人名下。

權力大點的,會讓企業直接打給自己在海外的孩子。

在趙玲案中,她的貪汙所得大部分錢財都在孩子的賬戶下。

有基金、有房產、有債權和公司的股份。

可在宗朝光案中,紀委這邊確實找不到他在國內的贓款,海外這邊也沒有任何的收獲。

如果單看經濟狀況,宗朝光絕對是一個“清官”。

可程竹清楚,他敢挪用孩子的學前教育專項資金,就敢對其他的錢款下手。

他敢將利用職務之便,將魔爪伸向女老師,就敢用類似的手段從男老師那裡拿到好處。

總而言之,宗朝光絕對是有問題的。

可關鍵是證明他貪汙、受賄、違法違紀的證據不好找。

或者說……

這些錢憑空消失了。

程竹再次看向宗朝光,淡淡的笑道:“你是不是認為自己貪汙的錢我們一點也找不到啊?”

“我就沒有貪汙,你們拿什麼去找?”

王八蛋!

累死你們這幫狗腿子,也不可能知道老子的錢根本就不在我和我親戚的賬戶上,而是在吳家開的娛樂公司賬戶上。

“聽”到這話,程竹眉頭緊蹙。

吳家開的娛樂公司?

這幫家夥,這麼信任吳家嗎?

還是說,想要成為吳家圈子裡的核心成員,就需要將這部分錢,都放在吳家娛樂公司內。

昨天,潘軍說給曾鴻升的錢,是打到了夏日KTV裡。

原本,他並不覺得這裡麵有什麼問題。

可現在看來,平煤集團一直利用這種方式,給官員們輸送利益。

而吳家將這套模式,也用在了自己的小圈子上。

怪不得他們自稱“吳家”呢,原來他們已經將彼此當做了“家人”。

以管理家族的方式,管理這幫靠攏的官員。

這種方式有三個好處。

第一,即便是某個官員違法違紀,被紀委雙規,他的“錢”也不會受到影響。

自己的老婆、孩子可以繼續使用。

第二,贓款查不到,就不會重判。

對涉事官員來說,絕對是個好事。

第三,因為錢都在吳家,自己的命根子在那裡,所以很少背叛,也不敢背叛。

當然了,凡事有利就有弊。

宗朝光這些人將錢放在吳家的娛樂公司賬戶上,一旦吳家出事,他們的錢也會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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