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齊地四郡的大商賈,已站在廳堂門外,一共十二人,看那穿著打扮,隻以為為皂隸小廝,絕對想不到,他們人人皆是家累數百金的富商。
眾人相互之間並不陌生,普通的販夫販婦,往往局限於一鄉一邑,中等的商賈,也隻在郡縣內揚威,可若想到達“百金”的程度,躋身大商人行列,往往少不了和同行打交道。
所以他們之間,或是相互合作的夥伴,或是曾有過節的對手。但現在,卻都和和氣氣地見禮,商場之上,追逐的無非是一個利字,冤家宜解不宜結,更何況,自從秦滅齊侯,商人的最大的敵人變成了同一個:官府!
相互寒暄後,大夥也討論起共同關心的話題:“今日膠東郡守忽然送帖,請吾等至此宴饗,不知是為了何事?”
“恐怕筵非好筵啊。”
來自琅琊的商人管宴麵露憂慮,這些年秦朝對商人的政策,讓他覺得,但凡官府找,基本沒什麼好事!
“然也,秦人最厭商賈。”
眾人紛紛附和,秦朝法家執政,從商鞅時代起,就極度討厭商人。商鞅認為,商賈喜歡四處流竄,最不聽話,一個商人從事末業成功,就會引得十個農夫不好好種地,所以必須抑商。
首先,把鹽鐵等事關國運的東西一律收歸官府所有,加重商稅,酒、肉等皆課重稅,使從業者無利可圖。
同時,又在律令裡,降低商賈的地位。昔日天下七雄,秦國商人最賤,與贅婿並列,一旦有徭役、戰爭,商人總是最先被征發。秦國軍隊明文規定,不必憐惜商人及其子孫的生命,無論什麼臟活、累活、危險活都要派他們去乾!
這種情況下,秦國商業基本被官府控製,頂多在官府控製不到的邊地,出了烏氏、巴清這種夷狄大商,但最終也被朝廷招安,做了紅頂商人。
黑夫他們家的南郡紅糖之所以能成功,也是立足於江南這塊處女地,鑽了法律的空子,可也沒自由幾年,如今遍布江淮的糖坊,統統收為官營。
但東邊的齊國,卻與秦走了完全相反的路線,早在太公望時期,齊國處瀕海鹽堿之地,不適於農耕,於是因地製宜,通過工商業來拉動經濟,終成魚鹽之國。
齊桓公時,管仲進一步提出了“本肇末”的觀點,士農工商皆國之柱石,設工商之鄉,還鼓勵商賈將魚鹽運往梁、楚,為齊國賺取外快。
田氏雖為卿大夫,卻亦是靠海魚、木材來收買人心的,對商賈也很寬容。兩百年來,齊賈遍布關東,巨賈們可與封君分庭抗禮,公然穿紫衣招搖過市的不在少數……
可這種商業繁榮的黃金時代,在田齊滅亡後就結束了,秦朝將關中的政策搬到齊地,下令禁止商人衣絲乘車,禁止商人及其子孫做官,並規定商人要交納加倍(本章未完,請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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