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生產力啊生產力(1 / 1)

秦吏 七月新番 1727 字 2個月前

黑夫眼前這片廣闊的農田,是由一道道細細長條組成的,那些長條,就是畝。

他站在田邊,沿著畝邊緣排水用的小溝畛,輕輕邁出了左腳,接著是右腳,一左一右下來,就是這時代的基本距離單位:步,一步等於六尺,相當於後世的1.38米。

這樣一來,剛好走完一畝地塊的寬度。

所以每畝寬1步,長240步。因為秦國自從商鞅變法後,就開始實行大畝製度。和燕國、楚國、齊國的100步小畝,以及魏國的200步中畝都不一樣。

究其原因,除了商鞅變法時的秦國地廣人稀,要讓老百姓多分些地多種糧外。大概也因為,秦國開始廣泛使用牛耕,哪怕沒牛的人家,也能從官府借牛耕作。而一頭牛悶頭拉犁,大概走上240步,才需要歇氣一次,至於人,拉著犁走上一百步,你就得累趴下。

於是乎,這一百畝屬於黑夫的地,就顯得格外大。

黑夫震驚完以後,蹲下來用樹枝算了筆賬:後世的一市畝為666.67平米,而秦國的一大畝約為400多平米,比後世小一些。但折算起來,一百大畝就是四萬多平米……

“這麼大的地,放到清朝民國,我已經是個小地主了吧。”

黑夫頓時有些好笑,要知道,清代的農民,自耕農有十來畝地是正常的,窮一點的,甚至隻有幾畝。

但是彆開心得太早,這些地雖然分給黑夫種,但它們依然是歸屬國家的。漢朝的董仲舒無根無據地腦補說秦國“改帝王之製,除井田,民得賣買”,然而黑夫回到秦國,卻從未見過任何一樁買賣土地的交易,更彆說契約,後世發掘出的秦簡,也根本找不到類似的東西。

在秦國,土地是決不能買賣的!畢竟,隻有在土地國有的前提下,授田製和軍功授爵,這兩個秦國的立國之基才能維持下去,至少在秦始皇一統天下,宣布“使黔首自實田”之前是這樣的,農民有土地使用權,卻沒有所有權。

這麼一想,大秦和我天朝國情還真挺像的。

而且彆以為田地大,收成就多。恰恰相反,在這時代,正因為耕地收成太少,若不分配這麼多土地,是絕對養不活一家人的。

“伯兄。”

黑夫坐在壟上休息時,順便問衷道:“去年我們家秋收時,一畝大概有多少收成?”

衷也坐在阡陌上,走了一會後,他腿傷處有些酸痛,但和黑夫不同,他看著眼前這片土地,眼中滿是憧憬和期待,身為農夫,哪有不愛土地的?

“粟的話,2石吧,稻更多點,畝產3石。南郡的土地卑濕,比不了關中,我在服戍役時,聽關中來的兵卒說,在那裡,粟米的畝產可以翻兩到三倍呢!”衷作為家裡的主心骨,每年多收少收,心裡都得有個數。

這裡的“石”,指的是體積,而非重(本章未完,請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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