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候,我的手機響了,是俞斌。我就像在懸崖上看到了一根救命的繩索,馬上接起了電話。“現在有時間嗎?要不要見個麵?”“怎麼辦?現在有個重要的約會,正在談事情呢……”“那就沒辦法了,下次再說吧。”“什麼?那就沒辦法了!我馬上去!”“???”慌忙掛斷電話,我非常抱歉地對他們說:“我的一個朋友出了車禍,要馬上去看他,非常感謝您今天抽空見我。”“喂,好不容易抽出時間見你,太,太不禮貌了!”“對不起,朋友出事了,沒辦法。李科長,對不起。突然有急事,我隻能先走一步了,很高興認識您,下次我再聯絡您。”丟下滿臉寫著不可思議的兩個人,我快步走出了咖啡廳,穿的高跟鞋的鞋跟差點就斷了。就像電影裡的人物一樣,我到了街上調整了腳步,悠閒地走著,想想被我丟下的那兩個人,我忍不住笑出了聲。通過這次突然的會麵,我確認了自己是為了放棄而放棄的,並清楚地知道自己錯了。我離開現在的職位的原因看起來冠冕堂皇,其實就是因為人際關係。阻擋我改變的室長,表麵上和藹可親,暗地裡卻準備搶我功勞的王科長,以及和他們差不了多少的宣傳室同事們。但和我剛剛見到的李科長相比,我覺得他們都是可以忍受的,至少他們不會誘發我以五分鐘為間隔的嘔吐。我現在要做的不是找一家我不喜歡的公司,哪裡都會有我不喜歡的人(其實家人裡也有我不喜歡的)。如果要想找一家沒有壓力,上司也能全力支持你工作的公司,恐怕一輩子就隻能在換工作當中度過了。在下一個公司裡遇到比現在好的同事純粹是我一相情願的美好願望。現在擺在我麵前的問題,就像張專務所說的,就是明確自己要離開現在環境的目的地,遇到再好的公司也不想放棄屬於我的目標。從李科長如此自戀的言行當中,我多少可以窺到東浩服裝的工作氛圍,顯然不是“我要去的目的地”。那麼,我究竟要去哪裡呢?這個名叫“我”的旅行者連自己的目的地都沒有確定,就忙著要買機票了。我和俞斌在明洞地鐵站見了麵,俞斌馬上拉著我就要坐地鐵。“要去哪兒啊?這裡就有很多咖啡廳啊。”我的話讓俞斌覺得很意外。“去你家啊,一向都是這樣的啊。”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們在一起的時候總是去我家。但今天,我想在那些把黑夜點綴得充滿了情調的咖啡廳中度過,想像裡麵那些人一樣聊天說笑。“我想喝好喝的咖啡,去那兒吧。”“我不想去……家裡多舒服啊,買了咖啡到家裡喝吧。”“今天……就今天,我想去咖啡廳。” 但最後我們還是買了咖啡和他喜歡的啤酒回到了我家。脫掉精心搭配的連衣裙和大衣,我穿上了寬鬆的家居服。俞斌還沒有吃晚飯,於是我給他煮麵條,看著在簡易餐桌前埋頭吃麵條的俞斌,我喝著已經涼透了的咖啡。從前,我看到他這個樣子,覺得很幸福。我想,愛情就是要讓兩個人都舒服吧。為了“舒服”,我們在一起的一百天、一千天紀念日沒有任何禮物,隻是簡單地吃了頓飯;為了“舒服”,覺得他不在乎我,我也沒有一句怨言;為了“舒服”,約會時都是作為上班族的我埋單;為了“舒服”,連“我愛你”這句話都省略了。可現在我發現,並沒有人告訴我舒服和幸福是聯係在一起的,我們認為“舒服”的事情,其實並不一定真的是幸福。在我之前和俞斌交往的女生是讓一個善變又不好相處的讓俞斌很累的女人。但和她在一起的時候,俞斌充滿了活力。就像我穿著不舒服的高跟鞋、超短裙、緊身牛仔褲時心裡卻很高興一樣,說不定不舒服的愛情對他來說反而是一種幸福。吃完了飯,俞斌打開電視坐在我身邊。電視裡播放著搞笑的娛樂節目,俞斌一邊笑著,一邊已經在我的身上摸來摸去,眼睛卻一直沒有離開電視。我聞到他身上麵條的味道,忽然覺得他吃飽了飯,看著電視,覺得無聊,就像是把我當成了蠶豆或爆米花來解悶。我推開了他的手。“今天就這樣吧,我很累,想早點休息。”穿好衣服,在門口蹲著係鞋帶的俞斌忽然對我說:“你好像變了。”
女人 不要為了放棄而放棄(7)(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