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兵王的小嬌妻(1 / 1)

【目標任務:超越自我!我的人生不該是誰的替身!】依舊是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李珠珠掃了一眼目標,閉上眼一目十行的在腦海中接收此次任務內容。林美美,是桃花屯三組團人,家裡的老三。父親林愛民,母親馬秀麗。林美美有兩個姐姐,一個弟弟。如同所有的農村家庭一樣,比起“賠錢貨”的女兒,父母更重視兒子。雖然林美美擁有不錯的成績,但是父親卻更希望她初中畢業後上個中專,賺錢養家——或者直白一點,養弟弟。而林母卻認為,女兒家做得好不如嫁得好,讓她繼續念書,還不如聘給人做老婆,換些彩禮,好支撐兒子接下來的讀書生涯。林美美的大姐林杏杏已經被林母嫁給了鄰村的一個瘸子,長得其貌不揚,但是家境還不錯。那瘸子麵上吃著低保,暗自做著小生意。因為跟縣裡哪個當官的有關係,倒也沒什麼人去管他。林杏杏今年才二十二,已經有了一個四歲的娃。林母逢人就說自己眼光好,大女兒如今嫁過去是享福。但是林美美不止一次看到大姐身上有輕輕淺淺的傷痕。問到了,大姐就說是自己摔的。二姐林燕燕,是三姐妹中長得最水靈的一個,也是三姐妹目前學曆最高的那個,初中畢業的時候林母就有心依葫蘆畫瓢讓她效仿大姐,但林燕燕跟家裡又吵又鬨的爭取,終於念上中專,現在在縣城裡當老師,據說正跟一個機關單位的小夥處對象。偶爾寄錢回來,但是本人卻一年也不回來幾回。或許是被二姐的經曆啟發了,林父忽然發現,女兒的學曆更高,將來找的女婿也更好,因此在要不要讓三女兒去中專念書上跟林母發生了分歧。林母的意見是,雖然中專學曆更高,但是也需要一筆學費,而且三女兒能不能像二女兒一樣找到好男人還未可知,畢竟三女兒的樣貌是四個孩子裡最不出挑的,不如直接嫁出去,能換到看得見的彩禮。林美美十六歲之際,正在兩口子商量著該怎麼賣女兒的時候,鄰村早已發達的李家忽然到林家提親。提的就是這個十六歲的林美美。林美美十分高興!能夠脫離這樣的生存環境,是一件多麼幸運的事!她甚至覺得,隻要不在林家,在哪裡都不會更苦。前方仿佛有萬丈光芒的美麗人生在等著她!她的“丈夫”是一名軍人,常年在軍營裡生活。剛開始的時候,林美美也跟其他軍嫂一樣,在他不在的時候,她侍候公婆,打理家務。但是很快,她就發現,這場婚禮裡,有一個最大的問題:她的丈夫並不喜歡她。彆說正常的夫妻生活,丈夫平時連碰都不碰她一下。她就這樣在李家日複一日的過日子,25歲還沒有孩子。後來婆婆忍不住來問她,她才說了實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