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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的夢想:十倍於自己工資的老公不知道為什麼,一提起夢想,我總能想起一個很白癡的鏡頭:一個女孩子坐在路旁的石頭上,一根手指頭杵在嘴裡,口水半流,她的另一隻手時而上來擦擦口水,她對路過的每一個男人都可能產生幻想—要是這個男人做我老公呢?不好不好,太瘦,我媽說太瘦的男人不是肺結核就是消化係統不好,不能要!要是這個男人做我老公呢?不好不好,太胖,我媽說太胖的男人就知道吃,彆的啥也不會乾,我也不會乾哦,我隻會生寶寶,所以,他也不行。要是這個男人做我老公呢?不好不好,衣服太舊,包也不新,一看就是沒錢的男人,我媽說男人要是沒門麵,不如回家做炒飯,我才不跟他回家做炒飯呢!……我將那個幻想的女孩白癡化,沒彆的意思,隻是想說,任何一個人,在任何層次的社會地位上掙紮或努力,接觸的人完全不同,你覺得自己跟某個人絕對是郎才女貌、般配無比了,可是對方會怎麼想?這種一相情願的想法有時候會鑄成大錯。比如一個男孩子,跟你說了幾句話,本來是件很正常的事情,你非要把這些話跟你們以後要是生個孩子起什麼名字聯係起來,再加上“日有所思,夜有所夢”,這幾天下來,自己早把對方當老公,對方卻渾然不覺。這個事情誇張嗎?完全不。關於老婆,我在初中高中的時候曾無數次地幻想過,應該是這樣一位女子—賢惠。善良。文憑不一定高,但要識字,能讀報讀雜誌。她一定要把自己的男人當成男人,不能呼來喚去的。就這麼幾條,但實現起來卻千難萬難了。後來,碰到了丫頭,我問她曾經對老公的期待狀態,她想了半天,然後一本正經地給我命令:“我要說了,你不許罵我!”“一定一定。”“我要說了,你不許發飆!”“一定一定。”“其實,我在初中以前沒想過,進了中專,想著自己的老公怎麼著也得有超過我十倍的工資,要有文化,受人尊敬的那種就行。”說完,她沉浸在無限回憶中唉聲歎氣。“哦,我占了文化人兒的光啊,至於受人尊敬,那是老了的事情,現在咱就不提了—你說的十倍你的工資,那樣我們倆的年薪應該上四五十萬吧,那麼多錢乾嗎用啊?”一提錢,丫頭就樂了:“算了,隻要我老公好好的,不跟你提錢了,免得你又哭哭啼啼的。”說著話,她像個母親一樣,在我頭上摸了摸。“一邊兒去,等咱有了錢……”後麵的話我還沒說,丫頭已經閃到屋子裡去了,她就像沒聽到我還有下文一樣,自己做自己的事情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