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晉梵墨喜歡藍嬌嬌(1 / 1)

池溫庭見她裝聽不見,咳咳一聲,黑眸嚴厲盯著她。“池橙橙,過來桌上吃飯,彆讓爸爸說第二遍。”“一。”“二!”三還沒喊,橙橙就條件反射似的跑過來了。“來啦~來啦。”乖乖爬上椅子,繼續吃飯。其他媽媽看了都笑了。“池總平時打孩子嗎?不然一二三怎麼這麼好用?”她們家的一二三就不好用。小孩子都會選擇性不聽,真是氣死人。池溫庭搖搖頭,“我不打孩子,也不提倡打孩子。”“而且小孩子不是笨蛋,跟她們立規矩要闡述重點,不能講太多前奏,她們會混亂。”“隻要抓住重點,她們才能記住。”而且想讓孩子聽話,自己也得當好榜樣。不能隻叫她們做,自己卻雙標。媽媽們聽的點點頭,都想讓他開個教育班了。吃完飯,大家相互告彆一下就回去了。回到家後,都淩晨了。橙橙跟甜甜早就累睡著了。池溫庭跟藍嬌嬌一人抱一個。晉梵墨則自覺跟後麵,小手拉著藍嬌嬌的衣擺,好似更喜歡她。池溫庭搖頭一笑,感慨小孩子都是顏狗。就喜歡漂亮小姐姐。到家後,晉梵墨也被晉老太太接走了。池溫庭也帶著老婆孩子上樓睡覺去了。到了第二天。大家都睡到自然醒。節目組這時候找過來,讓藍嬌嬌帶孩子們再去錄個歌,把之前沒唱好的再錄一遍。藍嬌嬌看了看家裡,發現池溫庭不在家,難怪節目組叫她帶孩子們過去。恰好今天她沒課,就收拾收拾帶橙橙甜甜過去錄音。晉梵墨也一起。他似乎挺喜歡藍嬌嬌,每次跟她們出去都很自覺跟過來,完全不用擔心他會丟。攝影師都樂了,問他,“墨墨是不是喜歡嬌嬌阿姨?”晉梵墨真誠的點點頭,“是啊。”藍嬌嬌就像一個和藹可親的小媽媽,比他父母還讓他感到溫暖,所以他喜歡她。而且嬌嬌阿姨長的還漂亮,是他喜歡的女生類型。攝影師忍俊不禁,問他,“那池叔叔呢?你更喜歡池叔叔還是嬌嬌阿姨?”晉梵墨想也不想,“嬌嬌阿姨。”他也喜歡池溫庭,但那種喜歡是幕強。是對強者的敬佩跟崇拜,不是嬌嬌阿姨這種喜歡。攝影師略微知道一點他家裡的事情,知道他父母常年在忙科研,所以對他關愛甚少,藍嬌嬌對他好,讓他感受到溫暖,不怪他會喜歡藍嬌嬌。藍嬌嬌也喜歡晉梵墨的,還有點心疼他。畢竟父母常年不在家,這孩子感受不到溫暖,性格自然跟正常小孩不太一樣。所以她有時候帶橙橙跟甜甜出門,都會帶上晉梵墨一起。每次給橙橙跟甜甜買禮物回來,也會給晉梵墨帶一份。 久而久之,這個孩子就跟她親近一點了。橙橙跟甜甜有時候會吃醋,但小孩子仿佛更能懂小孩子。她們知道晉梵墨表麵冷酷,實際也是個孤單的小孩,所以有時候看媽媽對晉梵墨好,她們都支持。車子開到了錄音公司。藍嬌嬌戴著口罩跟帽子,牽著孩子們一塊上去。有狗仔拍到藍嬌嬌帶孩子去錄音棚,粉絲們當天就知道奶爸主題曲要出來了,紛紛準備好要下載了。藍嬌嬌帶孩子上樓的視頻也被粉絲們轉載了。【天,路人視角的池少夫人真好看。】【儘管不露臉,但身材是真的好,手指也特彆好看,跟專業手模有的比。】【是啊,我一女的都看了好幾遍。可見美女的吸引力多大。】【不過池太太好低調啊,一直都不露臉,是不是怕生活受影響?】【肯定的,誰喜歡出門一直被人拍啊。換我我也不喜歡。】藍嬌嬌對被偷拍的事情一無所知,還是刷視頻的時候才看到的。那時候橙橙跟甜甜已經錄完歌曲了。她倆一開始唱的馬馬虎虎,被藍嬌嬌帶著唱了好幾遍,才唱的活潑可愛一點。藍嬌嬌因為她們,把這首歌都學的出繭子了。好在最後錄的還可以。就是晉梵墨錄的不太成功。雖然他現在不像念經,但還是沒什麼情感。節目組沒辦法,隻能讓藍嬌嬌來教他。於是藍嬌嬌又過去教晉梵墨唱。不求他唱多好聽,起碼歡樂一點。“你是我的小丫~~小寶貝~~”起碼語調歡樂起來。藍嬌嬌教的耐心,晉梵墨也學的快,總算唱的歡樂一點。調音師再修一下,可算成了。其他孩子也錄製成功了,接下來就是後期製作的事了。錄完歌曲,藍嬌嬌就帶橙橙甜甜還有晉梵墨去吃兒童餐。她們坐私家車,有狗仔跟過來,司機立馬發現了,當即把饒了幾個圈把狗仔甩開了。隨後又換一輛車。藍嬌嬌也看出來了。沒想到短短幾個月,就開始陸陸續續有人跟蹤她們了。雖然可能隻是狗仔想偷拍,但這種感覺挺怪異的。橙橙也不喜歡這種被偷拍的感覺。但她們既然上了這個節目,不被偷拍是不可能的。隻能儘量保護好自己跟甜甜。以後還是不要讓媽媽出來接她們了。免得打擾媽媽的日常生活。藍嬌嬌看她們氣鼓鼓的,反而安慰她們,“沒事的,平常我低調的很,她們拍不到的。”作為流量大萌寶的媽媽,她出門都學會偽裝了。不管穿搭還是出門路線,都跟平常人一樣,狗仔想跟還跟不到。今天主要是橙橙跟甜甜太顯眼了,這才被拍到。平常她一個人出去也沒人注意。橙橙上下掃她一眼,覺得媽媽還是太天真了。“您對自己的美貌真是一無所知啊。”長這麼漂亮,就算蒙著臉,身材這麼好,氣質這麼突出,人群中立馬就能被發現的。藍嬌嬌捂嘴一笑,“小壞蛋,你這是說媽媽笨還是誇媽媽漂亮?”橙橙嘿嘿一笑,“當是誇媽媽漂亮啊。”藍嬌嬌笑了。“沒事,你爸爸還給我派了女保安呢,我們每天穿的跟大學生似的,一起去學校,不會有人發現的。”池溫庭不放心藍嬌嬌一人出門,就給她找了兩個女保鏢。每天三人一起穿毛衣牛仔褲,背著書包一起上學,怎麼看都像大學生,狗仔都沒發現,可見掩藏的很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