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晴天把手伸到左邊口袋裡,摸出一隻藍牙耳機,“先生,這是你的。”她交還給他。談明低頭,看著掌心的耳機。上回她過生日,他不知道送什麼禮,就問了顧夜西,那家夥淨給他出餿主意,居然讓他給王晴天表演歌舞。結果他還信了他的鬼話,把王晴天叫來辦公室,暗地裡打探她喜歡的歌曲類型。這些都不是關鍵,後來耳機不是掉了嗎?好像……談明把目光抬起來,下意識看她的額頭。好像,還親到了來著。談明喉結滾了滾,總感覺自己在犯罪。“先生。”談明不敢看她,低著頭,“怎麼了?”王晴天很害羞,卻大膽,“你還記得對不對?”記得什麼?談明手握緊,掌心出了汗。有句話說:在喜歡的人麵前,再不要臉的人都是鴕鳥。談明把頭埋起來了,和剛剛冷漠無情的人大相徑庭,“記得什麼?”其實記得,他是故意的。猶豫片刻,王晴天上前一步,踮起腳尖親吻他的臉,然後微微抬著頭問,“現在想起來了嗎?”轟——原子彈像煙花一樣炸開了,開出了金花一朵、兩朵、三朵……灼得又燙又暈,他反應不過來,腦子裡一片空白,被吳儂軟語殺得片甲不留。“李央央記者的問題,您現在能回答我嗎?”談明呆滯,低頭的動作很僵硬。回答不了沒關係,王晴天已經做好了萬全的準備,她從右邊的口袋裡掏出一張紙,拉起談明的手,交給他。“您看看。”什麼?談明打開來看。是願望支票,他送她的生日禮物。上麵的墨跡還沒乾,她在空白的地方寫了:【先生,我想請你做王晴天的男朋友。】該怎麼形容這種感覺,仿佛一個人在岸上拉著繩子,把他從海裡救上去,上了岸又給他做人工呼吸。心口漲漲的,很緊。“先生,我能抱你一下嗎?”王晴天溫柔地、期待地問。看到她眼角已經很淡的疤,談明一時失神。王晴天見機行事,趁他不注意,偷偷摸摸抱了他一下,很快鬆開。她做賊心虛,馬上把頭低下來。“晴天。”王晴天小聲應了他,沒抬頭。“我不好的。”“不,你很好。”談明的眼眶濕潤了。他一點都不好,他是一個人長大的,高中沒畢業,隻有初中文憑,他最狼狽的一年被同學排擠,輟學流浪。十四歲那年,他第一次見她,是在垃圾堆旁邊,他拿石頭砸了她。“你現在覺得我好,是戴了濾鏡的。等你上了大學,見識了朱門秀戶、謙謙君子,就不會覺得我好了。”王晴天確實戴了濾鏡,但這種濾鏡沒有普遍性,有針對性,“先生就是朱門秀戶、謙謙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