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離婚冷靜期(1 / 1)

駱欣玥收到她媽媽寄來的中藥很是糾結,她該不該喝?要是喝這種中藥,最少也要堅持一段時間才知道有沒有效果,少則三個月,多則要半年。以她自己的身體狀況,最好的選擇是做試管嬰兒手術。可是手術成功的機率不高。而且最多有三次移植的機會。如果她第三次移植失敗就沒有任何的希望了。展飛洗完澡出來看到駱欣玥在發呆,湊上去看著她的眼睛:“玥玥,我發現你最近特彆愛發呆,你肯定有心事。”駱欣玥指指角落裡的一個紙箱,說:“下班回來剛收到的,我媽寄來的中藥。”展飛:“我覺得你可以試喝一段時間,要知道做試管嬰兒手術很辛苦的,打針打到你懷疑人生。”駱欣玥:“可是如果喝中藥沒有效果,再倒回來做移植手術的,不知道有沒有影響?”展飛:“肯定沒有影響,隻是要花很多時間。”駱欣玥思考了一下做出決定,喝中藥試試看。展飛立刻在她臉上吧唧了一口:“真棒!跟我的想法一樣。”駱欣玥把他推開,假裝生氣:“哼!苦在我嘴裡,你又幫不上忙。”夫妻倆剛躺下來準備睡覺時,駱欣玥的手機鈴聲響了。是蘇倩打過來的。“玥玥,嚴子明已經回N市了,目前警方因為某些原因暫時不能收網,所以這段時間你要小心嚴子明的報複。本來嚴子明想潛逃到國外,卻因有一批股票出售時出了一點意外,嚴樹仁臨時改變計劃了。”駱欣玥:“嚴子明知不知道楊靜離開N市到一個偏僻小村莊做幼兒園老師?”蘇倩:“應該不知道。”駱欣玥:“我覺得最有危險的人是楊靜。”“我淩晨一點鐘左右就回到N市,明天有空再去找你。”蘇倩說完就掛上電話。展飛很是著急:“玥玥,你乾脆休假幾天,我們去外地旅遊。”駱欣玥搖搖頭:“你不擔心我,我沒事的,嚴子明目前還不敢找人來報複我。”展飛找不到理由來反駁駱欣玥,隻好下定決心要暗自保護好她。第二天,駱欣玥去到律所,剛想去找林鑫說嚴子明的事,卻有一名客戶打電話來找她。“駱律師,我是劉敏,上次經過你的調解,我們夫妻雙方也願意協議離婚了,但是民政局的工作人員卻總是說等過了冷靜期才能離婚。”駱欣玥:“這是關於登記離婚冷靜期的規定。我國離婚率不斷攀升,據民政部數據顯示,2019年我國登記離婚達到415.4萬對,其中不乏閃婚閃離、衝動離婚現象,所以本條規定的離婚冷靜期製度,主要目的在於能夠給予當事人更多冷靜的時間。避免當事人輕率、衝動離婚。離婚冷靜期能夠更好的調節婚姻危機,讓人們有一定時間去冷靜思考,慎重地對待婚姻關係,維護家庭穩定。 第一、登記離婚冷靜期的起始及期限。夫妻雙方自願前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不會立即發給離婚證,應等待離婚冷靜期屆滿。離婚冷靜期的具體時間是婚姻登記機關收到婚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冷靜期限為30日。在冷靜期內,提出離婚登記申請的任何一方不願意登記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依《民法典》第1076條的規定,登記離婚是雙方自願離婚的行政程序。實踐中,有時夫妻雙方因一時衝動、賭氣,協議申請登記離婚,但有時短期內雙方感情就會和好,不願離婚;或雖未和好,但對財產分配、子女撫養問題的協議反悔,欲訴訟離婚。因此在30日冷靜期內,任何一方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登記機關就不會發給離婚證。第二、冷靜期屆滿的效力。三十日屆滿後,如果夫妻雙方均未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婚姻登記機關仍然不會直接發離婚證,而是需要雙方在30日冷靜期屆滿後的30日內再親自到婚姻機關申請發證,婚姻登記機關才會予以離婚登記發給離婚證。冷靜期屆滿後30日內雙方未到離婚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離婚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婚姻登記機關不發離婚證,雙方就無法協議離婚,雙方達成的以登記離婚為條件的離婚協議不會生效。”劉敏驚叫道:“天啊!現在辦離婚手續怎麼這麼麻煩?”駱欣玥繼續說道:“《民法典》第1078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關於登記離婚審查與登記的規定:第一、婚姻登記機關的離婚審查程序。離婚冷靜期屆滿後的30日內,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根據我國《婚姻登記條例》第13條的規定,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認真的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審查當事人是否符合登記離婚的條件,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當事人的證件和證明材料是否齊全、真實。離婚協議書的內容有無虛假、欺騙情況。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等問題達成的協議是否合法有效。有不恰當之處,應當根據法律的規定幫助當事人重新調整,達成不一致意見的,告知當事人到人民法院案按訴訟離婚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第二、婚姻登記機關的離婚登記程序。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審查和詢問相關情況後,對登記離婚冷靜期屆滿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對於不符合本法和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的,登記機關不予登記。並向當事人說明理由。對於結婚證、離婚證損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本,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電話那頭的劉敏情緒失控,哭著說:“駱律師,我擔心這三十天裡我會被我丈夫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