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欣玥和萬小菲回到律所,看到秦濤帶著李夢姚和劉紅坐在會客室裡等她。“駱律師,你終於回來啦,我們在這裡等了兩個多小時了。”秦濤見到駱欣玥連忙站起來迎上去說道。駱欣玥:“你把你們所有的問題矛盾都羅列出來了嗎?”劉紅馬上搶著說:“駱律師,你一定要為我做主,我要跟秦濤離婚。”駱欣玥一臉嚴肅地說道:“對不起,我做不了你的主,我隻能給你法律援助。”劉紅:“我是受害者,我請求你給予我法律援助。”秦濤把寫滿他們三個人之間矛盾的紙張遞給駱欣玥說道:“駱律師,這是我跟李夢姚、劉紅之間的矛盾和糾纏不清的事件起因。”駱欣玥看完紙條上的內容說道:“你們之間其實也沒有多大的矛盾,是你秦濤腳踏兩船引起的一序列紛爭而已。”劉紅:“我就說嘛,秦濤一直跟李夢姚曖昧不清,其實他們根本就是假離婚,想來騙我的拆遷房。現在被我看穿了就想著找各種理由忽悠我。我決定離婚了,要秦濤賠償給我5萬塊錢。”秦濤頓時氣得直跳腳:“你想得美,想讓我賠錢給你,我還想你賠給我呢,你來我家吃我的用我的。”劉紅氣得差點吐血,大聲吼道:“我嫁給你我吃你的用你的不是很正常嗎?現在我跟你離婚了,讓你跟你前妻複婚。你賠給我錢不是正常的吧?”秦濤:“什麼正常?你根本就是來騙我的錢,咱們剛結婚一個月你已經花了我的10萬塊錢積蓄。還跟我說等以後拆遷房下來了,寫我的名字,現在你變卦了就鬨著跟我離婚,我答應你離婚,但是你用我的10萬塊錢,最少也要還給我5萬。”一時間,這兩人為了5萬塊錢,不顧形象指著對方破口大罵起來。駱欣玥大聲怒喝道:“你們是來離婚的還是來要債的?如果你們是要債的,請出去,我這裡隻受理離婚案件。”秦濤:“駱律師,請你給我們調解吧!我們今天真的是來把婚離了,把賠償款分清楚。如果實在是調解不了,那你就提議給我們上訴法院。”駱欣玥:“讓我來說說你們三個人的目的吧。李夢姚對秦濤不但有經濟上的依賴,而且總是跟秦濤糾纏不清。離婚了還想得到秦濤的關愛和照顧,事實正如劉紅所猜測的那樣,其實李夢姚跟秦濤都是有企圖的,都是離婚不離家的那種。目的也就是林紅的拆遷房。你們的這種做法是不對的。特彆是李夢姚,她其實就想利用秦濤去騙劉紅的錢。”秦濤坦白道:“我們是有這種心理,但是劉紅也不是好惹的人,她一直都是在搞事,這一個月來搞出那麼多事來,駱律師也看到的了,還有她兒子對我女兒做的那些不堪的事,她也要對我女兒負責,該要怎麼樣賠償我女兒。” 駱欣玥:“關於劉紅的兒子對你們小女兒的做出不軌的行為。稍後我再跟你們講解,現在先講解你們三個大人之間的矛盾該如何解決,在此之前,你們先聽我給你們普及有關婚姻家庭的法律知識。我國《憲法》第49條規定: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憲法的這一規定需要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中得到具體的體現。婚姻製度、家庭製度圍繞各自的製度核心,形成了不同的規範,包括:第一、針對夫妻關係,包括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的基本原則,夫妻之間應當忠實,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權利平等,離婚損害賠償製度,等等。第二、針對父母和子女的關係,包括父母對未成年子女平等的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與義務,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以及撫養費的負擔、探望權及其行使,成年子女對父母的贍養扶助義務,等等。第三,針對其他家庭成員,包括兄弟姐妹之間、祖孫之間的權利義務,以及對未成年人、老人、殘疾人、婦女進行特彆的保護,等等。可以說,一方麵,國家尊重公民在婚姻家庭領域生活的合法自主權。另一方麵,為保護婚姻家庭,國家適當乾預公民的私生活,例如針對目前我國離婚率不斷走高的情況,法律中規定了協議離婚時的冷靜期製度,針對屢禁不止的家庭暴力現象製定了一係列的救濟措施,等等。”秦濤:“駱律師,你講這些有什麼用?”駱欣玥板著臉:“繼續認真聽,一夫一妻即一男一女結為夫妻互為配偶的婚姻形式,一夫一妻製是一男一女結為夫妻,任何人不得同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配偶的婚姻製度,一夫一妻製是人類婚姻文明高度發展的產物,是我國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製度的重要內容。也是我國婚姻家庭法律的一項基本原則。一夫一妻製要求,任何人均不得同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配偶。已婚者(包括有婦之夫有夫之婦),在其配偶死亡、離婚、婚姻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前均不得再行結婚,未婚男女不得同時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結婚。一旦公開的、隱秘的一夫多妻、一妻多夫都是違法的,受到法律的禁止和取締。對於當事人違反一夫一妻製的行為,要根據情節輕重承擔相應的民事、刑事責任。一夫一妻製是當今世界各國普遍推行的婚姻原則。我國1950年《婚姻法》,1980年《婚姻法》以及現在的《民法典》,均將一夫一妻作為法律的資本原則,這也是男女平等的基本要求,又是實現男女平等的重要保障。借婚姻索取財物,主要是指婚姻當事人向對方索要一定的財務,以此作為結婚條件,離婚時如果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生活困難的,可酌返還。”劉紅:“對,秦濤就有這種行為。”秦濤:“請你聽清楚,是你要還錢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