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小三的身份(1 / 1)

熱線電話裡的聲音都是經過處理的,但直覺告訴駱欣玥,這個自稱小三的人就是楊靜。“我明知道對方已經有家庭,而且還是我好閨蜜的老公,但我還是飛蛾撲火,最後他跟閨蜜離婚娶了我。我以為我找到了真愛,誰知道我卻跳進了火坑裡,我終究還是得到報應了,那個男人不但有家暴行為而且又出軌了,我悲慘的下場,自食的惡果,就是做小三的下場。”這位聽眾說完就掛斷通話了。一時間,所有聽眾都炸開鍋了,大家都很好奇這位打熱線電話的人是誰,什麼身份。駱欣玥可以百分百確定這個人就是楊靜。她不明白楊靜為什麼要在這個時候說這些話。想對她懺悔嗎?她覺得已經沒有必要了。“大家繼續聽我講我的故事,我離婚後花了很長的一段時間才能治愈抑鬱症,從家暴出軌的陰霾中走出來。在這裡我要跟咱們這些被家暴出軌的弱勢女群體說,勇敢地站起來反抗家暴,遠離家暴。”此時此刻遠在昆明的嚴子明和嚴樹仁也聽到了駱欣玥的話。嚴子明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懼:“爸,你說駱欣玥會不會報警讓警察來捉我們呢?我懷疑她已經知道我們的事了。”嚴樹仁怒斥道:“還不都是因為你,如果你不對楊靜和駱欣玥動粗,就不會招惹那麼多麻煩事。我決定了,下午就讓你出院,我叫我昆明的朋友派車來接你去鄉下休養十天半個月,等你可以正常行走了,就安排你出國。”蘇倩從外麵走進來,剛好聽到嚴樹仁的這些話。她趁他沒有發現她時轉身回頭退出去。前兩天她被嚴樹仁支開去BJ辦事,直到現在她才辦完事回來。她手機的另外一張卡被她取出來藏了起來,所以她沒有看到駱欣玥給她發的信息。這時嚴樹仁在裡麵叫道:“蘇倩,進來!不用避開。”蘇倩頓了一下,嚴樹仁這個老狐狸竟然已經知道她回來了,她隻好麵帶微笑,假惺惺地說道:“嗬嗬~~我還以為你沒有注意到我。”嚴樹仁:“你留在昆明這裡陪子明,我回N市處理點事。最遲一個星期後過來接你們。”蘇倩:“不會吧?就我們兩個單獨留在昆明?”嚴樹仁:“還有兩個保鏢,你馬上去買一些日用品,住在鄉下交通不方便。”蘇倩沒有再說什麼,掉頭大步走出病房。她去到超市才把她的另一部手機拿出來裝卡。開機以後她才看到駱欣玥打給她的幾個未接電話以及微信信息。她連忙給駱欣玥回了一條信息,信息上寫著:暫時回不了N市。駱欣玥很快就恢複:為什麼?蘇倩:“嚴子明下午出院,要去鄉下休養十幾天,嚴樹仁今天回N市。可能有大動作,你多關注嚴氏礦業的動靜。” 駱欣玥:“我老爸說嚴氏礦業這幾天頻頻有人轉讓股票。”蘇倩:“我知道啦,已經有人在盯稍,對了,你叫展飛的同事回去吧!他不需要在這裡蹲守,免得打草驚蛇。”“好,我立刻叫展飛給他打電話。你保重!方便時多給我發信息。”駱欣玥掛蘇倩的電話,即刻打給展飛。展飛正在采訪一位客戶,她看到駱欣玥的來電連忙接聽:“玥玥,你有空了嗎?快點過來我這邊,有案子。”駱欣玥叫展飛發了個位置過來給她,她連忙開車趕過去。在一棟居民樓前,展飛給兩名女子和一名中年男子調解,有很多群眾來圍觀。中年男子叫秦濤,這兩位女子中有一位叫李夢姚,秦濤的前妻。另一位叫劉紅,秦濤的現任,帶個8歲兒子的二婚女人,她剛跟秦濤結婚不到一個月就想離婚。劉紅:“我實在受不了他的暴力行為,他因為一點點小事,就扔砸東西,還打我的小孩。秦濤凶巴巴的說道:“我這是為你好,你每天總是去喝酒喝到三更半夜醉醺醺的回來,小孩子也不顧,而且你那小孩小小年紀就學會偷錢。”“小孩子那麼小懂什麼?你就整天想著打他。動不動拿著棍子追著他打,那是我的小孩。你做後爸的,你沒有權利打我的小孩。”劉紅怒氣衝衝地說道。秦濤推了劉紅一把:“你有本事現在就把小孩帶走,留在這裡乾什麼?留在這裡我就有權去教育他,他偷我的錢,你怎麼解釋?一個剛8歲的小孩就學會了偷錢。”劉紅:“既然這樣,我們就離婚,既然你接受不了我的小孩咱們就離婚,你這種打小孩的行為就是家暴行為。”秦濤一聽說要離婚就氣著上去扯著劉紅破口大罵,罵她騙他的錢,罵她跟他結婚就是為了他的錢。劉紅則指責秦濤背著她跟她前妻來往,她懷疑秦濤想分她的拆遷房才跟他結婚,跟他前妻是假離婚。駱欣玥弄明白發生了什麼事以後,走上去說道:“安靜!你們三人都安靜下來聽我講解這方麵的法律知識。”這三人一臉茫然,搞不懂駱欣玥的意思。駱欣玥:“秦濤對小孩子的這種行為叫虐待,就是指自己作為或者不作為的形式,對家庭成員歧視、折磨、摧殘,使其在精神上、肉體上遭受損害等的違法行為。比如恐嚇、凍餓、限製人身自由等。關於家庭暴力和虐待間的關係,司法實踐中的把握是,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行為構成虐待。我國《刑法》第260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犯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兩年以下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製、威嚇製無法告訴的除外。”秦濤:“我沒有家暴虐待她兒子。再說了,這是我們的家務事,怎會犯法呢?”駱欣玥:“很多人對家庭暴力存在有幾大誤區。誤區一、沒有家庭暴力現象,即使存在也是極少數;誤區二、家庭暴力是私事,在一個針對4128個調查對象的社會調查中,有57.51%的人調查對象認為家庭暴力是家務事;誤區三:家庭暴力就是傷害身體,而不是傷害心理和性;誤區五:家庭暴力就是丈夫對妻子施暴。事實上,妻子對丈夫施暴、父母對子女施暴、對自己的親兄弟姐妹施暴、對殘疾人施暴也是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