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律,大家都在忙著,你卻跑來這裡偷懶,要知道你現在是我們的隊長,要起到帶頭的作用哦!”蘇丹鈴雙手抱胸走到駱欣玥的麵前說道。駱欣玥伸手搭在女子的肩膀上,說:“我正在給這位姐姐答疑。”蘇丹鈴:“為什麼不在村委辦公室說?非要來這裡說悄悄話?”女子剛想解釋,駱欣玥連忙對她搖搖頭,示意她不要說話。“蘇律,你現在是我團隊的一員,應該聽從我的指揮,而不是來質問我,你有這個時間和精力來質問我,何不去好好給村民們法律援助、答疑?說不定你還會接到幾個案子呢!”駱欣玥的話讓蘇丹玲尷尬極了……展飛還沒有那麼快來到,駱欣玥繼續回到人群中答疑。因為她回答問題乾脆利落,通俗易懂,大部分村民都喜歡向駱欣玥提問。一位五十多歲的大媽走過來小聲對駱欣玥說:“駱律師,我認識你,去年我到城裡做保母聽彆人議論起你,你就是黑寡婦律師……”駱欣玥委婉地打斷大媽的話:“對不起,阿姨,我們在做公益活動,不方便閒聊。”大媽連忙擺擺手:“不~不不~~我是有事找你谘詢的。”駱欣玥:“請說吧!但不要亂編故事來浪費我的時間哦!我們下午還要去隔壁鄉鎮。”大媽向駱欣玥娓娓道來:“我和我老公結婚30多年了,因為我這些年都是去城裡做保姆,所以對家庭的照顧比較少,這兩年我發現我老公很少回家,我才開始懷疑他出軌了,我查看他的手機發現他經常跟一個姓陳的女人通話頻繁,發曖昧的短信。我跟我老公鬨了很多次,如果不是我兒子快要結婚了,我肯定要離婚,然而前不我老公告訴我那女的想起訴他要求分割他的財產,他自己才把事情的經過原原本本的告訴我,並且承認了他犯下的錯誤回歸家庭。我最終原諒了他,但是我現在很擔心他跟那個女的訴訟會影響到我的利益,駱律師,我該怎麼辦呢?”駱欣玥:“阿姨,對於你的遭遇我深表同情。你的老公和那姓陳的女子構成事實重婚,但是重婚會導致婚姻關係無效,因此你老公跟那名陳姓女子的婚姻是沒有法律效力的。麵對他們兩人正在進行的財產分割訴訟,你也不用擔心,因為我國《婚姻法》第十二條明確規定了,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也就是說,因你屬於合法婚姻當事人,所以正在進行的訴訟不會侵害你的財產權益,你可能擔心訴訟會處置你和你丈夫的共同財產,從理論上講,你與你丈夫的共同財產,是你們兩人的共同所有,如果未取得你的同意,你老公的單方處置行為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乾問題的解釋(一)》第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案件時,涉及財產處理的,應當是合法婚姻當事人作為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也就是說,你可以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的身份參加到正在進行的訴訟中,所謂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指的是你對正在進行的你丈夫和陳姓女子之間的訴訟,所涉及的財產的全部或一部分享有實體權利,因此,為了避免正在進行的訴訟會錯誤地觸及到你和你丈夫的共同財產,你有資格參加到訴訟中去,從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大媽:“開庭時,我真的可以去法院看他們分財產?”駱欣玥:“可以!”大媽向駱欣道謝後急匆匆跑回家。駱欣玥對在場的村民說道:“因為臨時有變動,我們的公益活動到中午一點鐘就結束了。大家有問題需要谘詢的,請抓緊時間啊!”村民們紛紛圍向谘詢台。不僅是駱欣玥的谘詢台前麵站滿人,蘇丹玲和其他律師的谘詢台也站了很多人。蘇丹玲看向駱欣玥,翹起嘴角露出一個嘲諷的笑容,她誤以為駱欣玥是在用陰招忽悠百姓,心想:怪不得她一直有那麼多客戶,原來是她用陰招拉來的。駱欣玥沒有注意到蘇丹玲的表情。有一名男子正在向她谘詢:“我和我妻子劉某是夫妻關係,但婚後我倆的矛盾積累的越來越多。三年前,我和我妻子劉某分居了。我倆的婚姻關係名存實亡。在分居期間,我認識了胡某,便跟她同居並取得了鄰居們的公認。前不久胡某發現我已經結婚了的事實,她一氣之下便向法院申請宣告我倆的婚姻關係無效,最後,一審法院判決婚姻無效,但我不服,我認為我和原配劉某已經沒有感情了,但是我和胡某卻存在感情,請問我可以繼續上訴嗎?”駱欣玥:“一審法院判決你和胡某的婚姻無效後,你就不得上訴了。我國《婚姻法》第十條明確規定重婚的,婚姻無效。與此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乾問題的解釋(二)》第三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後經審查確屬無效婚姻的,應當將婚姻無效的情形,告知當事人並依法作出宣告婚姻無效的判決。根據你的表述,你和胡某構成重婚,因此,一審法院判決你跟胡某的婚姻關係無效。對於你關心的你是否享有上訴權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乾問題的解釋(一)》第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調解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已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有可以調解達成協議的。另外製作調解書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上訴。所以人民法院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立即發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當事人都不得提起上訴。因此你無權上訴,隻能接受一審法院的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