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網絡上的正能量(1 / 1)

蘇丹鈴正在陳述下一個案例,突然駱欣玥口袋裡的手機振動了,她掏出來看到來電顯示。連忙站起來說:“不好意思,我要接個重要的電話。”蘇丹鈴不高興了,甕聲甕氣說道:“希望你不要找借口偷溜。”駱欣玥馬上懟她:“我才不像你整天想著算計彆人。”蘇丹鈴一時間被懟得啞口無言。狄凡連忙解圍,對大夥說道:“大家趁這個機會休息一下,還有三個案例,座談會就結束了。”駱欣玥走出門外接聽電話,是王愛芬打過來的。“喂!駱律師,我兒子和兒媳婦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了,真心想悔改,他們明天想去律所找你,讓你幫他們擬一份保證書。”駱欣玥:“我也看到視頻下方的評論了,有很多熱心網友鼓勵他們、給他們在N市介紹工作。也有很多網友噴他們,把他們罵得狗血淋頭、一文不值,不過網絡上的正能量還是挺管用的,能把這對不良夫妻改造過來!”“這全都是駱律師您的功勞,我們全家人感謝您!”王愛芬對駱欣玥感激涕零。駱欣玥掛斷電話後,馬上撥打展飛的手機號碼。正在玩手機的展飛幾乎是秒接:“玥玥,你什麼時候回來?”駱欣玥:“大概還有半個小時左右,我跟你說一件事,梁啟超和劉雪琴的事有好信息了,你馬上聯係你的領導,明天下午我們到直播間錄節目,把他們一家人的故事全都錄製下來。”展飛高興得哈哈笑:“太棒了!我領導肯定高興,這麼好的題材!”“好啦!趁現在還不算晚,你馬上安排好明天的錄製和專家訪談,我還要去繼續答辯,拜拜!十一點鐘回到家,記得給我準備宵夜哦!”駱欣玥滿臉甜蜜地笑著說。她掛斷通話,轉身回頭看到林鑫站在麵前,嚇了她一大跳。林鑫的臉色很難看:“小玥,你跟展飛私下走得太近了。”駱欣玥剛想說她跟展飛是男女朋友關係,蘇丹鈴卻突然走出來大聲催促道:“駱欣玥,你已經打完電話了,咱們繼續!快點,還有二十分鐘就到十點了。”駱欣玥隻好對林鑫說:“有空我再跟你解釋,走吧!我們進去!”林鑫點點頭,跟在駱欣玥後麵。蘇丹鈴剛才上網查了一下以前的案例,心想這個案例是BJ知名律師曾經出庭辯護卻敗訴了的,駱欣玥應該答不了。她看了駱欣玥一眼,陳述案例:“李某帶孩子到遊樂場遊玩,在遊樂場中有一個滾輪項目,孩子在遊玩時意外受傷,經過診斷孩子的右手腕關節開裂,花了不少醫藥費。李某在找商家進行索賠時,商家認為,孩子才五六歲,李某作為孩子的監護人沒有看好孩子是李某的責任和他們沒有任何關係。因此,遊樂場拒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可是,當時李某並不知道這個項目有這麼大的危險。而遊樂場在這個項目上並未標明警示標誌,所以李某才讓孩子去玩的。李某想知道,在這種情況下,遊樂場是否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駱欣玥即刻答道:“遊樂場是需要賠償損害責任的。因為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儘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承擔侵權責任。根據法律的規定可知,公共場所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組織者需要履行一定的安全保障義務,以保證其管理範圍內消費者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遊樂場作為公共場所的管理者應當儘到安全保障義務。其應該在比較危險的項目上設置警示標誌,以引起家長的注意。根據你所說的具體情況,遊樂場沒有在這個項目上設置警示標誌,其沒有儘到相應的安全保障義務,所以才導致李某的孩子受傷的,因此,根據法律的規定,遊樂場是需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還有兩個案例就結束了,蘇丹鈴緊張得手心冒汗,心臟砰砰跳個不停。但她還堅持繼續提問:“有一個女孩,今年19歲,一年前她到外地去打工,跟一個比她小一歲的男孩談戀愛之後兩人便同居,後來女孩懷孕了,她怕父母知道之後會責怪她就沒有告訴她的父母。在不久前她生下了孩子,但是孩子出生之後,她和那男孩都覺得沒有能力把孩子撫養長大,便偷偷地將孩子丟棄在一個公園的垃圾桶旁邊。後來,孩子被一個環衛工人發現了將孩子交給了公安局,現在公安局找到了那女孩稱那女孩涉嫌遺棄罪,女孩和男孩的這種行為會構成犯罪嗎?”駱欣玥秒回:“女孩和她男朋友的行為已經構成了遺棄罪。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由此可見,父母生下孩子後,即對子女負有撫養的義務。父母對孩子的撫養義務,不能因為沒有能力就將孩子遺棄,這種行為是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的。因此,女孩和她男朋友將自己年幼的孩子拋棄的行為是構成遺棄罪的,其有可能被承擔刑事責任。”還有最後一個案例了,蘇丹鈴明知道自己輸定了,但她還是硬著頭皮提問:“我朋友的兒子,現在隻有八歲,因為他的數學成績不是很好,因此我朋友給他報了一個數學輔導班,他每天都會到數學老師的家裡補習功課,最近孩子經常跟我朋友說,他不想上輔導班了,說他去那裡一點兒都不開心。我朋友聽了之後很擔心,再三追問,才知道原來孩子的數學輔導老師經常在給孩子補習功課的時候,對孩子實施猥褻行為,害得孩子的心理都有問題了。對此,我朋友很憤怒,想要把這位老師告上法庭。這位老師猥褻男童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應該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駱欣玥笑著問蘇丹鈴:“是不是我回答完了就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