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丹鈴氣得牙齒癢癢的,如果不是場合不對,她肯定又懟駱欣玥了。吳迪看蘇丹鈴久久都不回答問題,小聲提示:“快點回答呀!超過一分鐘你不回答就失效了。”蘇丹鈴嚇得臉色發白,連忙回答道:“《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乾問題的意見》第三十條規定:遺囑人生前的行為和與遺囑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遺囑處分的財產在繼承開始前滅失,部分滅失或所有權轉移、部分轉移的,遺囑視為被撤銷或部分被撤銷。也就是說,如果遺囑人生前的行為與遺囑的意思表示相反,而導致在繼承開始前遺囑中所有涉及的財產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應當認定為遺囑被撤銷或部分被撤銷。”吳迪鬆了一口氣:“蘇律回答正確,下一題,被繼承人之外的人私自篡改的遺囑部分有效嗎?”駱欣玥連忙搶答道:“無效!遺囑是公民根據自己的意願,生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公民設立的遺囑是其真實意思的表示,不受任何人的乾擾,一旦公民的遺囑被設立後。除遺囑人本人以外。其他任何人都無權更改其內容,因此我國《繼承法》第二十二條第四款規定,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也就是說,在遺囑中被他人篡改部分的內容無效。”吳迪瑟瑟發抖:“學妹太厲害了!回答得一字不漏。”“咳咳~~~”蘇丹鈴的臉色很難看,嫉妒恨得雙目猩紅。吳迪假裝看不見低頭繼續讀題:“當遺囑與遺贈撫養協議同時存在時,哪個優先執行?”駱欣玥幾乎是秒回:“遺囑扶養協議優先於遺囑。我國《繼承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也就是說公民與扶養人之間可以簽訂遺贈扶養協議,隻要撫養人按照協議履行了所有內容就享有接受遺贈的權利。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苦乾問題的意見》第五條規定,被繼承人生前與他人訂有遺贈扶養協議,同時又立有遺囑的,繼承開始後,如果遺贈扶養協議與遺囑沒有抵觸,遺產分彆按協議和遺囑處理。如果有抵觸,按協議處理,與協議抵觸的遺囑全部或部分無效。也就是說,在既有遺囑,又有遺贈扶養協議,同時兩者要相互抵觸的情況下,遺贈扶養協議優先於遺囑。”“好!好!回答正確!”林鑫鼓掌歡呼道。在座的助理和實習律師們對駱欣玥佩服得五體投地,她一個離婚律師竟然對遺囑的法律專業知識掌握得如此牢固。蘇丹鈴在這之前也受理過遺囑的案件,她以為她能夠碾壓駱欣玥了,沒想到駱欣玥卻能對答如流,但她不相信駱欣玥能全部回答完所有的題目。 所以她淡定地等待時機。輪到林鑫讀題了,吳迪對蘇丹鈴說道:“蘇律,加油!現在由林鑫讀題,我可以援助你了,你儘管搶答。”林鑫挑眉:“看你們有沒有本領再說!請聽題,頭腦不清的時候設立的遺囑有法律效力嗎?”林鑫的“嗎”字還沒有說出來,駱欣玥就搶答道:“不具有法律效力。遺囑是公民的真實表達意思表示。行為能力人或者限製行為能力人在一定程度上根本無法表達自己的真實意願,所以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製行為能力人所設立的遺囑不具有法律效力。”駱欣玥回答完了,看了一眼認真聽講的實習律師們繼續說道:“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乾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一條規定,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後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但後來卻喪失了行為能力。這不影響遺囑的效力。也就是說遺囑人在設立遺囑時,必須是完全行為能力人。隻要設立遺囑時,具有行為能力,那麼自此以後成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製行為能力,其所立遺囑仍具有法律效力。”林鑫微笑著對駱欣玥豎起大拇指。駱欣玥白了林鑫一眼:“學長,你能不能快點?我想挑戰五分鐘回答五個問題。”“哇!厲害哦我的女神!”大家紛紛叫起來。吳迪跟蘇丹鈴麵麵相覷。林鑫興奮得不要不要的:“好嘞!下一題,多份遺囑內容相抵觸,應該以哪份為準?請聽案例:我爺爺有三個兒子,今年一月份爺爺患急性病去世了。去世後我爸爸以及兩個叔叔分彆拿出了三份遺囑,這三份遺囑以不同的形式設立的,並且內容大相經庭,我爸爸手中的遺囑是2016年爺爺設立的,並且通過了經過了公證,我大叔手中的遺囑是2012年爺托他人代寫的,但也經過了公證,我二叔手中的遺囑是我爺爺2014年自己寫的遺囑,沒有經過公證,我想了解一下同時存在三份內容相抵觸,且設立形式均不同的遺囑時,應該以哪份為準?”蘇丹鈴無動於衷。駱欣玥想了一下回答道:“應以最後的遺囑為準,我國《繼承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當然如果存在不同形式的遺囑持我們需要區分是否存在公證遺囑。《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乾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二條規定,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抵觸的遺囑,其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公證遺囑為準。沒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的遺囑為準。也就是說,如果遺囑人生前立有幾份內容相衝突的遺囑,其中公證遺囑優先於沒有公正的遺囑,都公證了的,以最後所立的公證遺囑為準,都沒有公證的,以最後所立的遺囑為準。”駱欣玥流利、一字不漏的回答贏得陣陣掌聲。蘇丹鈴瞪著她:“你嘚瑟什麼?比賽還沒有結束,你不是我的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