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飛把攝像機的鏡頭對準郭父,說道:“不管你兒媳婦有沒有做錯事,你都沒有權利打她耳光。”郭父怒瞪著展飛:“我教育我兒媳婦乾你什麼事?你們記者就是愛八卦多管閒事,整天扛著一部相機亂拍。”這時郭母提著一籃子菜從外麵走進來,問道:“發生什麼事了?”郭父連忙說:“葉婷帶律師回來想告郭傑。”郭母怒氣衝衝把籃子放到桌子上,走過去扯著葉婷的頭發罵道:“前幾天我問你要生活費你說沒有發工資,現在又有錢來請律師了,他媽的,你竟然花幾千塊錢來請律師告我兒子,看我不打死你才怪!”眼看郭母的巴掌要落到葉婷的臉上了,駱欣玥衝過去一腳把郭母踹開,她那敏捷的身手,猶如電視劇裡的俠女,讓在場的人愣呆了。“我告訴你,你們夫妻倆這種家庭暴力是一種侵犯人權、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實施家庭暴力的行為人依法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而且你們的這種家暴行為已經嚴重到構成了虐待罪。”駱欣玥大聲訓斥道。郭父回過神來不但沒有半點的悔意,還生氣地說道:“你身為律師竟然動粗打老人?律師不應該是伸張正義的嗎?這回不是你告我們,而是我們要告你這個打人的律師。”郭母看到展飛的攝像機鏡頭對著她,她連忙蹲下來捂著腳板哭喊著痛。駱欣玥黑寡婦的形象再現,黑沉著臉冷漠地說道:“對於你們這種蠻橫無理、目中無法律的人,我跟你講法律你會聽得進去嗎?能阻止得了你們打人嗎?很顯然不能!所以我隻能改用武力來阻止你們,如果我剛才不阻攔,阿姨你那一巴掌就打到葉婷的臉上了。還有,阿姨你不要再裝了,剛才我踹的是你的臀部不是腳,而且我的力度剛好,你不會感到痛!有視頻為證。”“噗嗤~~~”展飛和葉喬捂嘴拚命忍住想笑的衝動。此時的葉婷突然想通了,她覺得她在這個家庭裡從來沒有被尊重過,郭傑和他的父母壓根就看不起她這個外來媳婦。曾經她以為她嫁給郭傑這個N市本土人,就可以結束在N市漂泊的日子,在N市有一個安穩的家。但是她錯了,這一年多來,郭傑遊手好閒每天伸手問她要錢,家婆每個月都要逼她交生活費,家公脾氣暴躁,看她不順眼就扇她耳光,甚至辱罵她,威脅她。她現在才弄清楚原來這種行為在法律上叫做虐待罪。“駱律師,喬姐,我想通了,我覺得我沒有必要去挽回這段婚姻了,我想離婚,想拿回我曾經花在這個家庭裡的十萬塊錢。”葉婷哽咽著說道。“十萬塊錢?”駱欣玥一臉驚詫地看著葉婷。葉喬在一旁解釋道:“我堂妹跟郭傑認識到結婚這兩年多以來,郭傑都沒有上班,每天伸手向我堂妹要錢用,結婚後,她家婆要她每個月交兩千塊生活費。” “我把給他們的每一筆錢都記錄在這本筆記簿上。”葉婷從背包裡拿出一本筆記簿交給駱欣玥。郭母大聲嚷道:“她夫妻倆跟我們一起住,我叫她每個月交生活費有錯嗎?”“快點叫你兒子回來,如果他不回來,我明天就把訴訟材料上遞法院。”駱欣玥依然是一臉冷漠地說道。郭父不敢再像剛才那樣牛逼了,他趕緊掏出手機打給郭傑。好巧不巧的,這時郭傑帶著他的新女朋友李芸回到樓下了。郭傑擔心葉婷不願意跟他離婚,打算帶李芸回來住,把葉婷逼走。葉婷看到李芸連忙衝上去扯她的頭發:“小三,你為什麼要搶我老公?”李芸迅速躲到郭傑的身後,郭傑攔住葉婷凶巴巴地說道:“信不信我等下把你打殘。”葉喬想過去幫葉婷,駱欣玥拉住她:“我來就行了,你管好葉婷,叫她控製好自己的情緒。”駱欣玥走到郭傑的麵前嚴肅地說道:“您好,我是四海律所的律師駱欣玥,葉婷想要跟你離婚,你是想和平離婚還是要上訴法院?”郭傑:“葉婷同意離婚了?我不上法院,沒必要送錢給你們律師花,兩個人直接去民政局協議離婚。”駱欣玥:“我來給葉婷法律援助,不收取任何費用!你和葉婷可以協議離婚,但是你在婚內出軌,你爸媽虐待葉婷,你要給葉婷損害賠償款十萬元。”“十萬元?不可能!”郭傑和他爸媽同時叫道。展飛:“具體說來這十萬元不是你賠給她,而是還給她。”突然郭傑雙目猩紅、惡狠狠地揪著葉婷的衣領。駱欣玥一拳揍向郭傑的手,以速雷不及掩耳的迅速把他拉開:“那麼多人在這裡你還想家暴?你難道不知道我是離婚律師,專門給被家暴和出軌的弱勢女群體打官司的嗎?你這種行為叫做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他人手段對身體、心理、性等方麵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現在不隻是你,你爸媽對葉婷都有家暴行為。”郭傑:“有家暴行為也不至於要賠償十萬塊錢吧!哦!我想起來了,你就是黑寡婦。他媽的,黑寡婦就是想要天下離婚的男人淨身出戶。”展飛把鏡頭對著郭傑說道:“錯!黑寡婦駱律師的偉大理想就是要把天下出軌家暴的渣男滅絕。”“他媽的,你拍我乾什麼!”郭傑發現展飛在拍他,衝上來想搶展飛的攝像機。駱欣玥大聲怒喝道:“住手!你再不住手,我就出手了,你既然認出我是黑寡婦,應該懂我的規矩。在我受理的離婚案件或者法律援助的對象裡,我從來不冤枉一個好男人,但也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家暴出軌的渣男,你和你的父母了違反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的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乾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所以在你和葉婷離婚時,要給無過錯方葉婷損害賠償。”郭傑哭喪著臉:“可是賠十萬塊錢對我來說比淨身出戶還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