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第一次的相遇(1 / 1)

下午的時候,顧客不是很多,唐糖也樂得清閒的好拚命趕稿。明天下午答應了宋璟墨要去見他的媽媽,她下午肯定是沒有時間了。晚上回來也不知道多晚了,所以今天能多寫點兒她就必須要多寫點兒。池未央切了點水果端到她桌子麵前:“休息會兒吧。”唐糖頭也不抬的說:“這張寫完再說,還有三百多字。”池未央知道她寫的時候不喜歡人打擾,默默的直接放下水果盤走到一邊去了。她們合資開的花店就是這點好,沒人管著,想乾什麼就乾什麼,自由。也正因為這樣,唐糖才有時間寫她的。等唐糖寫完之後才發現桌上放了水果盤,一看池未央坐在收銀台處玩著電腦,笑嘻嘻的端著水果走過去:“未央真好。”隨後叉了一塊蘋果遞給她。“寫完了?”“今天的寫完了,晚上再寫點兒明天的吧。”“唐糖,魚兒現在不在,你和我說說宋璟墨的事情吧。他的事情我基本都是從魚兒那兒聽到的,你們之間,到底是怎麼回事。你對他,到底是什麼心情?”對池未央,唐糖很多話可以直白了說,池未央不會像金魚兒那樣大驚小怪的純八卦。“其實也沒有什麼,基本上我和宋璟墨也沒有多少接觸,我和他之間的事情挺簡單的。跟他接觸也不過那麼幾次,有一件事我沒有告訴過你們。上次錢凱婚禮上,出手救了我的就是宋璟墨。不過那隻是恰好遇到了,然後在此之前宋璟墨撞掉了我打算送給錢凱的西裝,覺得有些不好意思吧,就幫了我。宋璟墨表態也很清楚,他隻是單純的需要一個名義上的女朋友敷衍家裡人,沒有彆的意思了。”想起她和宋璟墨第一次見麵的時候唐糖也是有些囧的。那天是錢凱的生日,唐糖拿著送給錢凱的禮物準備出門,當時天空下著小雨,路上的人有些慌亂,唐糖就被宋璟墨給不小心撞到了。她倒是沒事,就是手上的西裝掉在地上弄臟了。唐糖當時很生氣,宋璟墨禮貌性的說自己可以十倍賠償,唐糖抬起頭本來想說有錢了不起啊,結果出口卻成了:長得帥了不起啊。“那你呢?我想知道你心裡到底是怎麼想的。”池未央問。池未央其實還是擔心唐糖的,她和錢凱畢竟交往了兩年,雖然他們兩個之間的戀愛談得很清水。但是遭受背叛,心裡肯定是有陰影和傷痛的。唐糖這段時間不說破,池未央自然也不會去揭她的傷疤。不過已經過了十來天了,池未央想,也是時候問問唐糖心裡的想法了。“我……”唐糖低頭玩著自己的指甲,“對錢凱,我是死心了。至於宋璟墨,我隻能說,他挺好的。至於其他的,什麼都沒有了。” 池未央微微歎息了一聲:“唐糖,感情的事情隻能靠自己,誰都幫不了你。你先弄清楚自己的想法吧,不管你會怎麼選擇,我都會支持你的。”唐糖抬起頭,隨後看著池未央認真的點了點頭:“嗯。”時間很快就到了第二天,而宋璟墨也如約的來花店接唐糖了。看到宋璟墨池未央想說些什麼的,但是又覺得現在還不到說些什麼的時候,最終還是什麼都沒有說。看著唐糖身上穿的衣服和脂粉未施的臉,池未央說:“唐糖,你好歹是去見宋先生的媽媽的,怎麼也需要打扮一下吧。我幫你化妝,然後你再回去換身正式一點的衣服吧。”唐糖一開始根本就沒想過還要化妝打扮,聽池未央這麼一說,立馬低下頭去看自己這一身,的確是不適合見所謂的未來婆婆啊。既然是相互幫助,唐糖也不能太給宋璟墨丟臉了。唐糖正想說好的時候,宋璟墨先說了:“沒關係,等會我會帶唐糖去裝扮的。”如此唐糖和池未央也都不好再說什麼了。宋璟墨先帶唐糖去吃飯,中午他們都還沒有吃飯。這次去的餐廳還算是正常一點的,隻是市中心一家比較高檔點兒的五星級餐廳。飯桌上,宋璟墨邊給唐糖夾菜,邊說:“我們今天去見的是我媽媽,我媽媽這個人,性格比較溫婉,也挺好相處的。再加上你是她催了好久我才帶回去的,她也不會為難你。不過每個母親都希望自己的兒子能找一個懂事能乾還漂亮的女人當媳婦,要是我媽不小心說了什麼不合適的話,你也彆太放在心上。”唐糖搖頭,心想我又不是真的要當你家媳婦,你媽媽說什麼對我來說都不重要。“我不會放在心上的,隻是,怎麼隻見你媽媽呢?你家裡的其他人呢?”唐糖隨意的問著。宋璟墨沉默了一會兒,唐糖抬起頭看著他的時候,見他原本就深沉的眸子,此時似乎更加的深沉了。而他的眼裡,似乎也多了一抹其他的情愫。至於那是什麼,唐糖卻不知道。“來吃菜吧,吃飽了我們就該繼續下一步了。”看著宋璟墨再次夾到她碗裡的菜,唐糖看得出來他是在刻意回避這個問題。宋璟墨不說,她也不好再問。吃完了飯,坐上了宋璟墨的車。這次他沒有叫他的特助開車了,唐糖本來一開始還躊躇著是坐在後排還是副駕駛座。結果宋璟墨直接先她一步幫她打開了副駕駛座的車門。已經不是第一次上宋璟墨的車了,所以唐糖倒是也淡定了很多。“接下來我們去哪兒?”唐糖微微側了側頭,看著宋璟墨開車的帥氣側臉,不由得多看了兩眼。然而宋璟墨此時也側頭看過去了,對上他的眼睛,唐糖回過神來,輕咳了一聲,有些微的不自在。雖然唐糖不想承認,但是卻不得不承認,她已經不是第一次被宋璟墨的美色給迷惑了。長這麼大,在唐糖的印象中,宋璟墨是她見過最好看的男人,沒有之一。唐糖覺得,她身邊的男人,也都算是比較上等的了。但是宋璟墨卻是那種,不需要言語,單單是站在那裡,就能吸引住他人的目光。這是一種氣質,也是一種與生俱來的高貴吧。這種高貴會吸引人,但是卻同樣會讓人覺得遙不可及,明明近在遲尺,伸手想觸摸,卻又感覺隔了一整個天空一般。美好的有些不真實。